一、一年一签的合同怀孕怎么办
当某位雇员在以一年度为周期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限到期之际,恰逢她身怀六甲,那么这份劳动合同便应顺延至她哺乳假期结束之时。到了那时,再来做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决策。若同意续订,则此劳务合同的有效期也可以由各方共同商定来确定。当哺乳期间结束后,若用人单位未曾续订合同,那么就应对雇员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积累的年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一年一签的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在劳动合同届满时,若员工无意愿续约,则无需特意向雇主提前告知,待合同期限满后,原劳动合同将会自动失效。此时,员工可直接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工作。
此外,若用人单位决定维持或提升原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并提出续订请求,而劳动者对此表示拒绝,那么该劳动者将无法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雇员所签订的全年期劳动合同即将期满之时,如果该雇员恰好处于孕期阶段,则有必要将其合同的有效期延续至哺乳期的截止日期。在此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协商来确定是否进行续约,同时,续签期限亦可根据实际需要商定其中。然而,若在哺乳期结束以后,双方未能就续签达成一致协议,那么雇主理应对此给予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额的赔偿金,以此来补偿员工在本公司所积累的服务年限。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