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领导不批准怎么办
若您提交辞职申请后,雇主尚未批准,建议您先行尝试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有权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具体而言,有三种途径可供您参考: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有权利单方面决定在正式进入约定劳动关系前的三十日内,给予用人单位书面通知来解除原本建立的劳动关系;
其次,对于处在该劳动关系试用期中的劳动者来说,他们也同样拥有此项权利,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最后,对于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离职申请的员工,雇主应予认可并批准其请求,如果雇主不予批准,此时员工便有权与雇主进行商榷寻找解决办法。
然而,若经尽力和解依然无法取得有效成果,建议员工寻求司法援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领导不同意,不给办理手续怎么办
若职工在提出离职申请时遭到上级领导的反对,未能得到相应的审批程序,则该名职工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提前三十天向所在工作单位提交书面报告。一旦满了三十个自然日,该职工将无须上级领导的批准,即刻自动终止其与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在此同时,该职工有权向公司索取正式的劳动合同解约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如您的辞职请愿未能获得上司的首肯,我在此强烈推荐您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商。在经过充分的努力以及双方达成共识的可能性已经为零之后,可以依循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采用提前30天或3个工作日(试用期内)向雇主提交书面通知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如果雇主仍旧拒绝批准您的请求,那么您将有权利通过司法程序,向当地的法庭提出申诉。在此期间,请务必确保您的个人权益能得到法律的正式维护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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