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征地补偿标准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土地补偿费方面的安排。针对耕地、蔬菜田这类土地类型,依照国家现行的价格政策,其补偿费用部分将参照该土地在被征用之前的三年内平均年产值来进行计算。对于鱼塘、藕塘、养殖场以及果园、竹园、林地这些地方,那么其补偿金额将会参考该区域每年的平均产值的五倍作为基础。而对于柴山、滩地、水塘、苇塘这样的有收益的非耕地而言,其补金额则会按照该地区的年度产值的三倍进行计算。
最后,如果涉及到宅基地的征用的话,补偿方式将按照临近耕地的相同补偿标准进行。但是如果房子已经由建设单位另外选址新建的话,原来的宅基地将不会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另外,若是涉及到没有收益产出的非耕地,通常情况下也就不会给予额外的补偿了。接下来我们谈谈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方面的事宜。
具体来说,青苗补偿部分,一般的计算方式是以一个季度农作物的产值为准。falls为正在生长阶段尚未能收获的植物,则不会予以补偿。对于经济林木假若能够移植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相关的移植费用;
再者,如果无法进行移植的,则需由用地方给予合理的赔偿或者进行对此类植物的收购。对于拆迁的房屋而言,应依照房屋的构造、面积大小以及新旧程度等因素来给予合理的补偿。
同时,对于违章建筑以及在协商征地之后才种植的树木或是建设的建筑物,均不会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此外,包括但不仅限于农田水利工程、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
《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二、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仅涵盖了土地补偿费用及安置补助费用两方面,其中土地补偿费用占据总金额的40%,而安置补助费用则占据60%。
对于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标准,则依据各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所颁布的相关法规来进行设定。
2、在特殊情况下,如因非农业发展所需而需收回农林牧渔业等国有土地时,也应参照该标准实施。
对于征收水田的情况,应按照本标准的1.2倍进行;
若涉及到征收耕地(不包括水田)、草地(排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等类型的土地,均应按照本标准执行;
至于征收未利用地的情况,则应按照本标准的0.6倍执行;
对于征收园地、林地的情况,则应按照其对应的地类系数进行计算;
最后,如果涉及到征收基本农田的情况,则应按照所在地区片水田的标准进行。
关于征地补偿区片的划分与公布,将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同时还须向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备案。
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有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但必须确保所制定的细则不能低于本通知中所确定的补偿标准和地类系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土地补偿费方面的安排。针对耕地、蔬菜田这类土地类型,依照国家现行的价格政策,其补偿费用部分将参照该土地在被征用之前的三年内平均年产值来进行计算。对于鱼塘、藕塘、养殖场以及果园、竹园、林地这些地方,那么其补偿金额将会参考该区域每年的平均产值的五倍作为基础。而对于柴山、滩地、水塘、苇塘这样的有收益的非耕地而言,其补金额则会按照该地区的年度产值的三倍进行计算。
最后,如果涉及到宅基地的征用的话,补偿方式将按照临近耕地的相同补偿标准进行。但是如果房子已经由建设单位另外选址新建的话,原来的宅基地将不会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另外,若是涉及到没有收益产出的非耕地,通常情况下也就不会给予额外的补偿了。接下来我们谈谈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方面的事宜。
具体来说,青苗补偿部分,一般的计算方式是以一个季度农作物的产值为准。falls为正在生长阶段尚未能收获的植物,则不会予以补偿。对于经济林木假若能够移植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相关的移植费用;
再者,如果无法进行移植的,则需由用地方给予合理的赔偿或者进行对此类植物的收购。对于拆迁的房屋而言,应依照房屋的构造、面积大小以及新旧程度等因素来给予合理的补偿。
同时,对于违章建筑以及在协商征地之后才种植的树木或是建设的建筑物,均不会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此外,包括但不仅限于农田水利工程、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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