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不给开误工证明怎么办
对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病员而言,所在公司所出具的误工证明并非唯一用以确定误工期限的依据。若在向该单位申请开具误工证明过程中受到阻碍,病员可选择寻求劳动监察部门协助,劳动监察部门有可能会出面与涉事单位进行沟通,进而促使其为病员开具相应的误工证明。
此外,即使已经成功获取了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还需附带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作为辅证,以构建起完善的证据体系。当受害人因其人身损害而接受治疗时,治疗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导致工资收入降低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相关开支,负有赔偿责任的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单位不给开工资该找谁
若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员工薪资,个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维权并索取自己应得的报酬:
1.您有权前往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监察投诉。
2.同时,我们也建议您可向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欠付的薪资。
若在合同签署过程中产生纠纷,您同样有权请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薪资赔偿。
如您因工资拖欠问题而选择解除劳动关系,亦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优点:
在此次维权过程中,除能够顺利领取到自身应得薪酬外,您还有权进一步主张经济补偿金及双倍工资等权益,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仲裁实际上相当于打一场劳动官司,可能会涉及到相对较多的流程和手续,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协助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病员而言,所在公司所出具的误工证明并非唯一用以确定误工期限的依据。若在向该单位申请开具误工证明过程中受到阻碍,病员可选择寻求劳动监察部门协助,劳动监察部门有可能会出面与涉事单位进行沟通,进而促使其为病员开具相应的误工证明。
此外,即使已经成功获取了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还需附带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作为辅证,以构建起完善的证据体系。当受害人因其人身损害而接受治疗时,治疗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导致工资收入降低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相关开支,负有赔偿责任的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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