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公路土地征收补偿多少钱一亩
1、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对于耕地的征收,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补偿,干旱地带的旱田,人均补偿约为5.3万元/亩;水源更为丰富的水田,人均补偿约为9万元/亩;而种植蔬菜为主的菜田,人均补偿可达15万元/亩。
2、对基本农田类型的土地征用,其补偿标准也有所区别。旱田类型的土地,人均补偿约为5.8万元/亩;水资源更充沛的水田,人均补偿大约是9.9万元/亩;同样种植蔬菜为主的菜田,人均补偿更进一步提升至15.6万元/亩。
3、对于林地以及其他农业用地类型的土地征用,平均每人每亩的补偿金额约为13.8万元。而对于工矿工程、居民住宅区、乡村道路等特殊用途的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人每亩的补偿金额为13.6万元。人员疏散地、荒芜的山脉、荒凉的草地、滩涂、沟壑和未被人利用的土地,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仅有2.1万元。
4、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还需要缴纳一些其他的税费。
其中包括耕地占用税,其按每平方米2元的单位计算。
然后是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的单位计算。
此外,还需要缴纳征地管理费,该项费用按照征地总支出的3%来收取。这些费用将全部用于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性开支,此类资金将由国土资源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合理利用。对于每亩土地的占补平衡造地费,其平均水平约为4000元,并将由各市、县政府统一调配使用,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负责对各个项目进行严格监管与验收。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高速公路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
在关于各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详细标准及金额方面,须依照市县级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批准的征用补偿安置计划来确定;
此外,若经规定支付了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用以及安置补助费用后仍无法使需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准,那么可以考虑由此额外支给出一些安置补助款。
政府在征用农民土地时,必须具有合法的审批项目,且在办理征收手续时应遵循特定的法定义务与程序,在此基础上为被实际征收者提供合理的补充,即先进行补偿,随后实施征收行为。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背上述基本原则的征收现象,均将被视为非法征收。
当这样的情况发生时,被征收的农民可以拒签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同时启动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实质上是指在国家因为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依法回收土地之时,对于土地使用权持有者所给予的一次性补偿。
这笔款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青苗补偿费用、地上附属物补偿费用等等。
至于拆迁补偿的方式,通常可以采取货币形式给付补偿款,也可以采用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或者是把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补偿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1、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对于耕地的征收,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补偿,干旱地带的旱田,人均补偿约为5.3万元/亩;水源更为丰富的水田,人均补偿约为9万元/亩;而种植蔬菜为主的菜田,人均补偿可达15万元/亩。
2、对基本农田类型的土地征用,其补偿标准也有所区别。旱田类型的土地,人均补偿约为5.8万元/亩;水资源更充沛的水田,人均补偿大约是9.9万元/亩;同样种植蔬菜为主的菜田,人均补偿更进一步提升至15.6万元/亩。
3、对于林地以及其他农业用地类型的土地征用,平均每人每亩的补偿金额约为13.8万元。而对于工矿工程、居民住宅区、乡村道路等特殊用途的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人每亩的补偿金额为13.6万元。人员疏散地、荒芜的山脉、荒凉的草地、滩涂、沟壑和未被人利用的土地,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仅有2.1万元。
4、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还需要缴纳一些其他的税费。
其中包括耕地占用税,其按每平方米2元的单位计算。
然后是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的单位计算。
此外,还需要缴纳征地管理费,该项费用按照征地总支出的3%来收取。这些费用将全部用于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性开支,此类资金将由国土资源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合理利用。对于每亩土地的占补平衡造地费,其平均水平约为4000元,并将由各市、县政府统一调配使用,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负责对各个项目进行严格监管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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