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优先债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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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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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破产清算时,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会先赔,然后是职工债权(包括欠薪、医疗、补助等)和担保债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会随着破产财产的增加而逐渐还清。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抚恤等费用,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补偿,社保费用也算。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优先债权吗

一、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优先债权

破产清算程序中,诸如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及有担保债权债权人,皆应享有优先权,须首先得到赔偿。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可随着债务人财产的增加而适时得以清偿。关于职工债权,则主要涵盖了因破产企业拖欠员工之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抚恤金等相关款项;

此外还包括了应付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向职工支付的其他补偿性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算清算的内容是如何的

破产清算环节所涉及到的主要内容是:

相关机构在依法宣告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便会委派专门的清算团队接手处理公司事务,对公司所有的破产财产进行全面且细致的清算、估值以及相应的处理与分配工作。

而清算团队的构成则须遵循人民法院制定的相关法规,主要成员包括公司的股东代表、相关政府机构以及各类专门领域的专业人士等。

关于相关政府机构方面,通常涵盖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以及证券管理部门等;

至于专业人士部分,则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以及资产评估师等各行业精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三、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院怎么判

破产清算中,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含欠薪、医疗、补助等)及担保债权享有优先赔偿权。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随财产增长逐步清偿。职工债权覆盖工资、医疗、抚恤等及社保费用,还含法律规定的其他补偿。

四、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院怎么判

破产清算处理中的清偿顺序,早已被法律明文划定。而在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的过程中,一般会严格依循如下顺序执行:首要任务便是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其中涵盖了诸如破产事例的诉讼费用以及管理和变价债务人财产所需支付的各类必要开支等等。接下来,便是对职工债权进行清偿,主要涉及到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方面。再者,便是对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拖欠的税款进行偿还。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环节。若同一顺序的债权无法完全得到清偿,那么便需要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分配。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担保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必须在破产程序中依法进行申报与确认。破产清算处理中的清偿顺序具有法定性与强制性,法院必定会根据法律规定严格地完成判决工作。

破产清算中,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含欠薪、医疗、补助等)及担保债权享有优先赔偿权。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随财产增长逐步清偿。职工债权覆盖工资、医疗、抚恤等及社保费用,还含法律规定的其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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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 1、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2、劳动债权3、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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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破产清算时清偿权优先顺序
企业破产清算时清偿权优先顺序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25浏览 2024-09-23
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每年都有新的企业产生,同时也会有许多企业因经营不善而申请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之后,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算,将清算之后的剩余资产用于偿还债务和员工的工资等等,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是指在破产后可优先受偿的权利。<br/>一、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br/>(一)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br/>1、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br/>2、共益债务:<br/>(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br/>(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br/>(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br/>(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br/>(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br/>(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br/>(二)劳动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劳动债权主要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br/>(三)破产人所欠税款《企业破产法》<br/>第一百一三条<br/>第二款: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br/>(四)普通破产债权<br/>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br/>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因种种原因放弃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担保债权应当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无担保的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偿。<br/>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财产担保以及法定优先权担保不足部分,或经变卖担保财产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产债权的地位。<br/>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设定了保证的债权,如果债务企业因破产而不能清偿,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清偿,因此这种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保证人代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则应列入破产债权。<br/>5、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br/>二、破产债权要满足哪些条件<br/>1、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br/>2、破产债权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br/>3、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br/>4、破产债权是非依破产程序不得行使的债权。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即企业破产清算之后,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破产清算优先权排在首位的是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也就是说,企业破产清算之后的资金<br/>首先用于支付该企业的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br/>其次再用于偿还所欠员工工资、税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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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中优先股股东清偿顺序
1、股息: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可优先获得股息。股息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但当企业获得优厚利润时,优先股不会获得超额利润。2、剩余财产优先分配权:当企业宣布破产时,在企业资产变卖后,在全面偿还优先股股东后,剩下的才由普通股股东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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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权优先顺序为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浏览 2024-06-01
破产清算清偿权优先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时,权利保障的优先等级安排如下:首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享有最高优先级。破产费用包括案件诉讼费用和财产管理变价等成本性支出;共益债务则涵盖合同履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产生的债务。这两类权利在破产程序中享有优先受偿权,以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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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优先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时债务清偿顺序是: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权。
30浏览 2024-05-17
当企业破产清优先顺序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当企业破产清优先顺序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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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债务优先权顺序
债权优先权的顺序: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17浏览 2024-05-11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人顺序怎样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人顺序如何排列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 (一)破产费用: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 2、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劳动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劳动债权主要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破产人所欠税款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三条 第二款: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因种种原因放弃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担保债权应当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无担保的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偿。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财产担保以及法定优先权担保不足部分,或经变卖担保财产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产债权的地位。 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设定了保证的债权,如果债务企业因破产而不能清偿,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清偿,因此这种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保证人代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则应列入破产债权。 5、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由此产生的债权如果不能作为破产债权,付款人或承兑人便会受到损失。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付款人或承兑人便要对票据进行严格的审查,这必然造成票据支付的延误,从而影响其流通性,这样将给经济造成很大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将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是为了维护票据作为无因证券的地位,保障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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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优先顺序是什么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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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债权的清偿顺序
优先债权的范围一般包括:税收、雇员工资、破产程序的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其清偿顺序如下:一、共益债务。二、破产费用。三、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四、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19浏览 2024-10-01
您好,我们公司现在要破产了,咨询一下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具体解释是什么我们能不能,收到我们的劳动保险的社保补偿款?
[律师回复] <br/>一、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br/>  <br/>1、破产费用:<br/>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br/>  <br/>2、共益债务:<br/>  <br/>(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br/>  <br/>(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br/>  <br/>(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br/>  <br/>(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br/>  <br/>(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br/>  <br/>(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br/>  <br/>二、劳动债权<br/>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劳动债权主要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br/>  <br/>三、破产人所欠税款<br/>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三条第二款: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br/>  <br/>四、普通破产债权<br/>  <br/>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br/>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br/>  <br/>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br/>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因种种原因放弃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担保债权应当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无担保的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偿。<br/>  <br/>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br/>  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财产担保以及法定优先权担保不足部分,或经变卖担保财产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产债权的地位。<br/>  <br/>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br/>  设定了保证的债权,如果债务企业因破产而不能清偿,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清偿,因此这种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保证人代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则应列入破产债权。<br/>  <br/>5、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br/>  破产债权要满足哪些条件?<br/>  <br/>1、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br/>  <br/>2、破产债权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br/>  <br/>3、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br/>  <br/>4、破产债权是非依破产程序不得行使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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