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宣告破产之时,对于其债务的承担,务必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明确的界定与划分。通常而言,企业会运用自己所有之财产为企业债务负起全责。仅此而言,在企业破产后的清算过程中,在首先支付破产后所需的各种清算费用及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剩余的财产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偿还:
(1)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额,已被纳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企业未按时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应缴纳的税务款项;
(3)普通破产债权。若企业的股东出现资金注入不足、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益等不当行为,可能会面临对企业债务承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时,债务承担需据实明确界定。企业以全部财产偿债,清算后优先偿付清算费、共同债务,剩余财产按序清偿:员工薪资福利、社保税费、普通债权。股东若有不法行为,如出资不足、抽逃资金或滥用权益,需对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要钱?
当企业陷入破产危机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债务申报以寻求资产回收的可能。
债务人如决定启动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将会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予以正式立案受理。
在此期间,债权人需密切关注债权申报信息,并及时响应相关通知。
待人民法院正式启动破产程序后,会有专业的破产管理人员被指派参与其中,同时还将组建起专门的清算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有秩序地对公司资产进行合理安排与分配。
最终,在所有分配工作完毕之后,企业便可以进行清算手续,进而完成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破产债务人是谁
当一家公司陷入破产境地之时,债务人通常便指向了该公司自身。按照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条款所明确,破产债务人即是在整个破产程序期间,被依法宣告破产身份的经营主体。在这个阶段里,作为破产债务人,他们需严格履行各种法定职责,并享有一定的权益,如有权提交破产重整或和解申请等等。同样重要的是,破产债务人的各项资产将会被彻底清查,以便用于对各债权人的债务偿还。在这一清偿过程中,债权人业可寻求诸如申报债权等多种途径来积极参与破产程序,进而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破产程序乃是一项极为复杂且严谨的法律程序,必须交由具备丰富经验与专业知识的法律从业者来负责处理。
企业破产时,债务承担需据实明确界定。企业以全部财产偿债,清算后优先偿付清算费、共同债务,剩余财产按序清偿:员工薪资福利、社保税费、普通债权。股东若有不法行为,如出资不足、抽逃资金或滥用权益,需对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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