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什么情况开庭
关于取保候审之后的开庭日期的具体时限,并无统一标准可言,往往受到案件复杂程度、举证责任承担以及司法机关部门的排期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总的来看,一旦司法机关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完成了全部任务,检察机构也正式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那么法院就会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开庭日期,并且会提前将此决定告知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此期间,被告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随时准备接受传唤出庭。若案件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无疑,法院将会迅速安排开庭审理;
然而,倘若案件存在争议或者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调查,那么开庭日期则有可能被适当延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二、取保候审案件严重吗
1、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手段。
其主要作用便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遭到逮捕或已遭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规避调查、起诉与审判活动,便会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再向其交付保证书,以此确保嫌疑人能够随时应诉,同时也不对其实施长期的羁押或是暂时性地解除其羁押状态。
这样的强制措施则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从客观角度来说,犯罪嫌疑人在遭受羁押之后,最为需要关注及耗费大量资源的事项便无疑是寻求律师协助进行取保候审了。
2、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即便犯罪嫌疑人得以被取保候审,这并不代表该类案件的性质一定较为轻微,更不意味着犯罪情节较轻的嫌疑人就一定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
相反,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主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只要能够满足相关条件,同样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什么机关
取保候审制度的主要决定机构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三类机构。根据事例情况,以上三个机关在研究评估之后,若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则有权作出相应的决定。具体而言,公安机关拥有对侦查阶段的事例进行取保候审的权利;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事例中能够实行这一决策;而法律规定法院在审判环节也拥有此类权力。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往往会对那些行为较为轻微、无需拘留或逮捕,但仍需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等地。
取保候审后开庭日期无固定标准,受案情复杂度、举证责任及法院排期等因素影响。司法机关完成侦破、检察机构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定程序确定开庭日并提前通知被告人及律师。被告需守法,随时待传。案件明晰则速审,复杂或需深查则延期。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