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合同尚未届满时提前终止之补偿额度的考量,往往涉及诸多综合要素。若系出租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并提出解除协议,则承租方可依法主张的权益包括剩余租赁期限内预期可获之经济收益,及为满足租赁需求而在房屋上所投入的合理费用等。反之,如系承租方违反相关规定而选择提前终止租约,出租方则有权利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补偿事宜,如寻找替代租户所需支付的合理数量之费用,以及出租屋空置期间应得的租金收入之损失等。
至于补偿数额的最终决定,将依照双方以往达成的共识,违约方过失严重程度,以及实际导致经济损害的规模与程度等因素予以综合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租赁合同不见了怎么处理
若租赁合同不幸丢失,也无需过于担心,可及时进行补救处理。通常来说,租户可直接与房东商议并签署一份新的租赁协议。然而,若双方无法就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事宜达成共识,那么便可考虑采取以下两种途径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是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其次是向法院递交诉讼状,依靠国家公权力介入以解决矛盾分歧。《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租赁合同不交房违约责任如何追究
在签署租约的过程中,倘若出租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缴纳房屋,那么作为承租方便有权利对以上行为提出法律质疑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应该详细查阅租赁协议中所规定的关于交付房屋以及违规责任的相关内容与条款。
一般而言,作为承租方,您可以参考以下几种策略来应对此类情况的发生:第一种方式便是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督促他们尽快履行交房的义务,并且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宽限期限;其次,如果出租方在宽限期结束后仍然没有履行交房的义务,那么作为承租方,您就可以依据租赁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申请解除这份租赁协议,并要求出租方退还已经支付的租金、押金等所有款项,同时还需承担由于此种违约行为而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例如寻找其他替代性住房所需额外支付的费用,或者因为无法及时使用该房屋而导致的商业运营损失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承租方,您必须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租赁协议的原始文件、支付凭证、催告函以及送达证明等等,这样才能在未来可能出现的协商、调解、仲裁甚至诉讼等各种纠纷解决途径中,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租赁合同未到期终止补偿考量复杂,出租方违约需赔承租方剩余租期预期收益及投入费用;承租方违约则赔偿出租方找新租户费用及空置期租金损失。补偿额依双方协议、违约程度及实际损失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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