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死亡认定条件是什么
对于工伤死亡的确立标准,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要点:首先,员工必须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包括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范围内,且原因须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所遭遇的事故而引发的伤亡后果;其次,在工作时间前后,如果员工在工作场所内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性质的工作时,因遭受事故而导致的死亡也应被视为工伤死亡;再者,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其工作职责而遭遇到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最终导致死亡,那么这同样符合工伤死亡的认定条件;此外,如果员工患有职业病并因此导致死亡,也应被视为工伤死亡;最后,如果员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受伤或发生事故后下落不明,最终导致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也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死亡。另外,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由于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引起的伤害而导致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也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死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死亡认定需要尸检吗
在工伤死亡的认定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我们并不需要进行尸体检验。
但是当存在疑问无法准确判定具体死因或者各方对于死因存在异议的情况时,应当在劳动者生命结束之后的短短48小时之内实施尸体检验。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这个过程必须经过死者直系亲属的明确同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尸检的环节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以及具备病理解剖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士来完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工伤死亡赔偿金额一般多少钱
关于工资死亡赔偿的金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复杂的影响因素才能得出精确的结果。通常来说,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大部分。其中,丧葬补助金的额度是根据所在地区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一般为六个月;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则是参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确定。至于供养亲属抚恤金,它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因为职工死亡而失去主要生活来源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的赔偿数额会受到地区差异、死者工资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实际计算过程中,必须紧密结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无误。
工伤死亡标准:含工作时间场所内执行任务伤亡;工作前后准备收尾时事故致死;履职遇暴力或意外致死;职业病致死;出差因公受伤、事故失踪致死;上下班非主责交通等事故致死。以上均视为工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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