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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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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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破产重组后,债权债务事务会按照重组方案进行分类调整。有担保权益的债权可能有优先受偿顺序,而剩余的债权则会按照方案进行处理。普通债权可能会得到部分清偿,也可能会被转换为股权等。在债务方面,企业会通过引入新的投资者、调整结构、减免债务等方式来减轻负担,为重生创造条件。
破产重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一、破产重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在经历了破产重组之后,债权与债务的相关事务通常会依据如下原则予以妥善处置:在债权方面,会依据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对各类债权进行精细分类以及相应的调整。

其中,拥有担保权益的债权,其受偿顺序将有可能享有优先权;

而剩余部分则需依照重组方案所明确的方式进行处理。

至于普通债权,则可能需要根据重组方案的规定,采取部分清偿或债转股等多种方式加以解决。

至于债务方面,企业可能会借助引进新的投资者、调整债务结构、甚至是减免部分债务等手段,以期有效地减轻自身负担,从而为企业的重生创造有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破产重组后,债权事务按重组方案分类调整,有担保权益的债权或有优先受偿顺序,剩余依方案处理,普通债权可能部分清偿或债转股等。债务方面,企业会通过引新投资者、调结构、减免债务等减轻负担,为重生创造条件。

二、破产重整后新发现的债务如何处理?

(一)涉及到破产人所拖欠的员工的薪资福利待遇及相关医疗费用,其中包括工伤赔偿费用、丧葬抚恤费用,同时也涵盖了依照法律法规制度应全额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补偿经费;

(二)破产人需承担缴纳的潜在债务,除了上文提到的多种费用外,还包括企业应向员工个人账户划转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政策上明确要求所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各种补偿金;

(三)除上述已提及的各项债务之外,破产企业还存在各种未偿付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未全额缴付的税务款项;

(四)最后一类,即为通常意义上的破产能赔偿的债务,例如破产企业对供应商或债权人欠账款。

破产财产无法完全甚至部分资产去偿还优先考虑的债务时,其赔偿责任将依比例进行分摊。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破产重整后债务谁来还

在完成破产重整程序之后,债权债务的承负方乃完全视乎具体事例而定。通常情况下,针对重整方案中,对于债权债务的清偿皆会有周详的策划与设定。在这个破产重整的艰辛历程里,各级法院会依法指派管理机构对负债企业进行全面的托管和运营处理。管理团队将会全力策划并拟订出一份详实的重整计划书,这份计划可能包含了诸如债务削减、还款期限延长以及债权转换为股权等等多个创新的解决途径。如果成功地执行重整方案,这家负债企业便有望重新步入正常的生产经营轨道,同时其所负担的各项债务也应当依照重整计划中的相关约定陆续予以偿还。倘若重整方案最终未能获得通过,那么这家负债企业很可能就会面临破产清算的命运,届时其所负担的各项债务将依据法律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合理的分配。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破产重整这一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其具体实施情况必须要以法院的最终裁决以及重整计划书为准绳。

破产重组后,债权事务按重组方案分类调整,有担保权益的债权或有优先受偿顺序,剩余依方案处理,普通债权可能部分清偿或债转股等。债务方面,企业会通过引新投资者、调结构、减免债务等减轻负担,为重生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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