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借条的钱还能追回来吗
关于欠款能否成功追讨回来这一问题,主要看具体的实际情形如何。若借贷双方确实存在着真实有效的借款行为,即便没有书面形式的借据,也有可能借助于其他的相关证据(例如转账记录、目击者的证词、录音录像等等)来证实借款关系的确立。倘若借款事实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确认无误,并且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然而借款人却拒绝履行还款责任,那么出借方就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以便追回所欠款项。因此,尽管没有书面形式的借据,但只要能够充分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出借方仍然有机会追回所欠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没有借条欠款能起诉的了
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求原告方需将借款人为诉讼对象进行诉讼请求。
若借款人与担保人均存在法律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亦可选择同时对保证人提出诉讼。
然而,在以下两种特定情形中,保证人无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以欺骗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行为;
(2)主合同债权人采用欺诈、胁迫等不当手段,致使保证人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行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三、没有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判
在没有书面借据的债务纠纷事例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通常定为三年。然而,在实践操作中有许多种情况需要考虑,这使得对诉讼时效起算点的确立变得相当复杂,我们必须要紧密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一般而言,具体情况如下: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还款协议并确立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将自该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反之,如果双方并未就还款期限做出约定,则诉讼时效应自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责任的宽限期满后相应开始起算,或者自借款人明确表态其无法履行还款义务之时起算。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诉讼时效还可能因为出现法定事由而被暂时停止或重新启动。比如,当债权人去寻求通过法律途径向借款人索取欠款、或者借款人同意履行其还款义务时,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的暂停或者重置。在每一个具体事例中,法院都会结合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以便准确判定诉讼时效的截止日期。
欠款能否追回视具体情况而定。真实有效的借款行为,即使没有书面借据,也可通过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证词等)证明。借款事实确认后,若借款人拒绝还款,出借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以追回款项。无书面借据但能证明借款关系,出借方仍有追回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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