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性裁员条件有哪些要求和标准
实施经济性裁员需满足如下条件:首先,须遵循《企业破产法》中有关重整的相关明确规定;其次,若企业在生产运营中遇到严重困难;此外,如果企业面临着转产、实施大型技术创新或调整经营模式等情况,且经过对劳动合同内容的相应变更之后,仍然需要裁减员工人数;最后,当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赖的客观经济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也可考虑实施经济性裁员。
然而,在用人单位进行裁员决策时,应优先保留那些与本单位签订了较长时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与本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同时还包括家庭中没有其他就业者,并且有需要抚养的老年人或未成年人的员工。
二、经济性裁员补偿是n还是n+1
关于经济性裁员补偿的规定是支付n的补偿金还是n+1的补偿金 关于经济性裁员之补偿事宜,原则上应给予员工n即以其在本机构中所服务的累积月份为依据所计算出的经济补偿金额。
唯须特别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因非自身过失原因而决定辞退员工,且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时,此时方有责任支付额外的m款项(该款项的具体数额为员工离职之前薪资的n倍)。
值得一提的是,所提到的“n”即可视为经济补偿金,其计算方式通常根据员工在特定机构中的任职时间来衡量,每累积一整年来算,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当于员工正常月工资的赔偿金额。
另外,若是公司选择以解雇通知书代替正式通知,那么m款项就应当依照离职之日起向前推算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予以计算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性裁员是N还是N+1
经济性裁员应支付N或N+1的补偿 针对经济性裁员的补偿问题,通常情况下为“N”。
然而,如若雇主采取无过失性辞退且未事先给予符合法定提前期30天的书面通知给劳动者本人,则须额外支付“N+1”。
此处所述的“N”代表经济补偿金额,具体的计算方式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服务的年限为准,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款额。
而“+1”部分直至代通知金的款项,则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日前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了解经济性裁员条件有哪些要求和标准之后,我们还需要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例如在经济性裁员过程中,员工的权益如何保障。企业在满足经济性裁员条件后,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其中就包括提前通知员工或者工会,并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还有,被裁员工如果认为企业的裁员行为不符合规定,如何进行申诉维权也是一个关键。如果你所在的企业正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或者你担心自己面临这样的境遇,对于经济性裁员中的员工权益保障、企业操作合法性等问题存在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给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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