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不仅允许通过诉讼程序实现,同样也可以通过仲裁程序进行。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当事人有权依据合同中所载明的仲裁条款或在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以行使其撤销权。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关键在于,仲裁约定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条件下方可适用。
倘若并无明确的仲裁约定或是该等约定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当事人就应依法向对相应纠纷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行使他们的撤销权。
最终如何选择上述两种途径,则需要依据争议双方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确定。
因此,可以简要总结称,撤销权的行使道路并非唯一确定,需因案而异、视实际情而定。
二、撤销权诉讼与仲裁在程序上有何区别
撤销权诉讼与仲裁在程序上存在诸多区别:
-启动方式:撤销权诉讼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确定管辖法院;仲裁则需基于双方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无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审理程序:诉讼遵循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包括一审、二审等阶段,公开审理为原则(涉及隐私等除外);仲裁一般不公开,更注重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和隐私,且程序相对灵活,当事人可在一定程度上选择仲裁员、仲裁程序等。
-裁决效力:诉讼一审判决后有上诉期,上诉后二审判决才生效;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即生效,除法定情形外不能再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起诉。
三、撤销权诉讼有哪些特殊法律规定
撤销权诉讼有如下特殊法律规定:
-行使主体: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如因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行使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此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
-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费用承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诉讼请求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若债权人的债权为多个,各债权人都可依法提起撤销权诉讼,其请求范围以各自债权为限。
在探讨撤销权只能诉讼不能仲裁吗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不少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即便确定了撤销权可以通过诉讼实现,但诉讼时效的把握至关重要,一旦超过规定时效,撤销权可能会丧失。而且,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证据的收集与提交也直接影响着能否成功行使撤销权。要是对撤销权在诉讼时效方面的具体规定、诉讼证据的收集方向等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此时,无需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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