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如自身职业发展规划、家庭因素等,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如未拖欠工资、未强迫劳动等,这种情况下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严重违纪: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比如严重旷工、多次违反劳动纪律经教育不改等,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存在过错被辞退:劳动者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不合格: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2n赔偿
在劳动法律领域,“2n”赔偿即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具体适用情形包括: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如无故辞退劳动者。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下,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拒绝并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2n”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n+1赔偿
在劳动法律领域,“N+1”赔偿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员工。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其中“N”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1”是指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前提是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当探讨哪些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这背后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劳动者主动辞职且是以个人原因提出的情况下,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是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违规行为,劳动者被迫离职,那性质就不同了。另外,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也无需支付。要是您对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形界限、判断标准以及后续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别再纠结,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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