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职表能否算劳动合同取决于其内容。若入职表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并且双方签字盖章,能明确权利义务,司法实践中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合同。
若入职表仅记录入职人员基本情况、应聘岗位等少量信息,未包含必备条款,无法清晰界定权利义务,通常不能认定为劳动合同。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用人单位应确保入职表或劳动合同包含必备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等法律责任。
2.劳动者需仔细查看入职表内容,若发现缺少必备条款,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保障自身权益。
二、入职表未签合同,权益受损法律咋保障
虽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但入职表可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若权益受损,可通过以下方式保障:
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所以,你可要求单位支付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
证据收集:除入职表,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也可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维权途径: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
三、入职表具备法律效力可替代合同吗
入职表通常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完备要件,不能完全替代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需明确双方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必备条款。入职表内容一般较简单,多侧重于个人基本情况、应聘岗位等信息,往往缺少劳动权利义务等核心条款。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仅以入职表替代,未签订正规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入职表虽有一定证明作用,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企业应及时与员工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
当探讨入职表算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入职表本身是否能等同于劳动合同,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如果入职表不算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在入职后未及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间,企业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另外,即便入职表具备部分劳动合同特征,但缺少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也不能认定为完整有效的劳动合同。若你在入职过程中遇到入职表的性质判定、未签合同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疑惑,别让困惑持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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