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般来讲,工伤得通过工伤保险这条路径去处理,而非人身损害哦。工伤呢,就是劳动者在进行职业活动或者跟职业活动相关的活动时,遭受到的那些不良因素带来的伤害以及职业病伤害。
2.要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那劳动者就得依照工伤认定的程序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不过呢,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像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又或者存在第三人侵权等情况时,劳动者是可以同时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
4.总的来说,通常都是优先走工伤程序,具体到底能不能走人身损害途径,得依据实际案件的细节以及法律规定来判定呢。
二、工伤走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上可行吗
一般情况下,工伤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不走人身损害赔偿。但存在特殊情况可行。
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劳动者既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也能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比如职工在上班途中被第三方车辆撞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此时可获得双份赔偿。
另外,若属于非法用工情形,如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等,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应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处理。
不过,如果单纯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的工伤纠纷,通常遵循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伤赔偿程序,而不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三、工伤走人身损害赔偿在法律上可行吗
工伤走人身损害赔偿需分情况。一般而言,劳动关系中发生工伤,应按《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因为这是专门处理工伤的程序,能保障劳动者权益。
但存在特殊情形可行。若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除可获工伤保险赔偿外,还能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另外,没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如帮工、雇工等因工作受伤,无法走工伤认定程序,可按人身损害赔偿要求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根据双方过错分担责任。
所以,通常工伤走工伤赔偿程序,特定情况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当我们探讨工伤是否可以走人身损害时,其实还有许多与之相关的要点。比如,若选择走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和标准与工伤赔偿有所不同,像人身损害赔偿中可能包含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而工伤赔偿里通常没有。另外,在认定责任主体方面,工伤主要由用人单位担责,人身损害则需根据各方过错来确定责任。你在工伤相关问题上是否还有其他疑惑呢?要是对工伤能否走人身损害以及二者的区别、赔偿差异等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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