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治疗工伤的那些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呀,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来给支付呢。
2.住院的伙食补助费呢,是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去支付哦。
3.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呀,会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并且由所在单位每个月支付。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呢,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最多也不能超过12个月哟。
4.护理费呢,如果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就由所在单位负责啦。要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了伤残等级并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那就从工伤保险基金每个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哦。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呢,根据伤残的等级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金额呢。总之呀,没构成伤残的工伤赔偿主要就是这些方面啦,这样就能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咯。
未达伤残标准的工伤赔偿流程如下: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自行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病情相对稳定时,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赔偿申请:确定为工伤且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申请相应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三、不构成伤残的工伤赔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不构成伤残的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主要有《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社会保险法》规定,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此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当我们探讨不构成伤残的工伤如何赔偿时,其实这其中包含多项内容。首先,职工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比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对于不构成伤残的工伤赔偿范围、计算标准等还有疑问,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不构成伤残的工伤赔偿的具体细则,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帮你明晰自身权益与应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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