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多久可以做鉴定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一般伤情相对稳定,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通常是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以确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停工留薪期根据伤情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建议你及时关注自身伤情恢复情况,待符合条件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书、病历等,以顺利进行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等,为后续的工伤待遇理赔等事宜提供依据。
二、工伤认定书会过期吗
工伤认定书本身不会过期。
工伤认定是有时效规定的。一般情况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就长期有效,用于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一系列工伤处理流程。
三、工伤认定书下来公司不承认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若公司不承认,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伤事实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友证言、医院诊断证明等,强化工伤认定依据。
其次,与公司沟通协商,说明工伤认定的法定性及不承认的后果,尝试促使其认可。
再者,若协商无果,可自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维持工伤认定决定,确认工伤事实。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应得的工伤待遇得以落实。
在了解了工伤认定书之后多久可以做鉴定这个问题后,我们进一步探讨。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如果在申请鉴定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比如伤情变化等,鉴定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你是否正面临工伤认定后的鉴定相关困惑呢?若对工伤认定书之后具体多久能做鉴定以及鉴定流程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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