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债权人与保证人可自行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主债务履行期限无约定或不明,保证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2.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责任的关键,且该期间不会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保证人无需担责。
3.为避免风险,债权人在设立保证时应明确约定保证期间且合理确定时长。同时,要密切关注主债务履行期限和保证期间,在保证期间内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则要清楚自身责任期间,谨慎签订保证合同。
二、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保证期间有啥限制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保证期间,有如下限制:
首先,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这种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其次,若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同样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另外,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需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按规定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例如在一般保证中,要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要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债权人与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咋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若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确,债权人可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但应给其必要准备时间,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需按规则主张权利。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应在该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应在该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未在此期间主张,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当探讨债权人与保证人对保证期间的约定是怎样的时,除了约定本身,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一方面,若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另一方面,保证期间的约定还可能涉及中断、中止等问题,不过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如果你在实际中遇到关于保证期间约定的具体问题,或是对未约定时的处理、保证期间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有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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