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赔偿的工资可不是仅按基本工资给。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得按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
其一,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就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算;其二,要是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那就按60%算。
停工留薪期结束后,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按相应伤残等级标准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这些待遇计算与受伤前工资水平密切相关,并非只是基本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
二、工伤赔偿中除工资外其他费用怎么算
工伤赔偿除工资外,其他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标准,各地不同。
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伤残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分别按27个月至7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五、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分别为本人工资70%和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赔偿的其他费用计算标准有法律规定吗
工伤赔偿其他费用计算标准有法律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延长。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由单位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后需护理,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别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按月支付。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探讨工伤赔的工资是否按基本工资赔这个问题时,我们要知道,工伤赔偿中的工资计算并非简单的基本工资。实际上,它通常是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来计算。不过,这其中还涉及诸多细节。比如,如果你的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你对工伤赔偿工资计算还有其他疑问吗?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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