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屋拆迁中的搬迁费由谁支付
1.房屋拆迁中搬迁费通常由拆迁人支付,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属拆迁人一方)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进行产权调换时,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拆迁人还需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
2.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搬迁费等费用协议,双方应按协议履行。若未达成协议,被拆迁人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合理搬迁费。
3.建议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仔细阅读相关协议条款,明确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遇到纠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权。拆迁人应严格依法履行支付义务,确保拆迁工作合法有序进行。
二、房屋拆迁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归谁
房屋拆迁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归属需区分情况。若房屋为非住宅房屋且存在合法经营行为,一般遵循如下原则确定归属:
若被拆迁人自行经营,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归被拆迁人,即房屋所有权人。因房屋被拆迁使其经营活动中断,遭受经营损失,补偿是对其该损失的弥补。
若房屋已出租,承租人为实际经营者,补偿对象通常是承租人。不过,实践中也可能先将补偿款给被拆迁人,再由承租人与被拆迁人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分配。若合同无相关约定,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总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主要是给因拆迁导致经营受影响的实际经营者。
三、房屋拆迁安置过渡费法律规定谁承担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房屋拆迁安置过渡费通常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因征收房屋导致被征收人在搬迁至安置房屋前需要自行过渡,此时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安置过渡费,以保障被征收人在过渡期间的居住权益。安置过渡费的标准一般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会综合考虑当地的物价水平、房屋租赁市场行情等因素。若征收部门提供了周转用房,则无需支付安置过渡费。若因征收部门的原因致使过渡期限延长,对于自行安排住处的被征收人,征收部门应自逾期之月起增加过渡费。
当我们探讨房屋拆迁中的搬迁费由谁支付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通常搬迁费由拆迁人支付,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还涉及搬迁费的具体计算方式以及支付时间。搬迁费的计算可能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搬迁距离等因素来确定。支付时间也很关键,如果未按时支付,被拆迁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对房屋拆迁中的搬迁费支付主体、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以及权益维护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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