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证明不是劳动关系有效吗
公司单方面出具的证明称双方不是劳动关系,其证明力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该证明是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公司为逃避法律责任而恶意出具,且缺乏客观事实依据,那么该证明很可能不被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可。
比如,虽公司出具证明说员工是合作关系,但员工实际接受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按时上下班、由公司发放工资等,这些事实表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的证明就难以成立。
反之,若确实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如双方明确约定为劳务关系且实际履行,公司出具的证明可能具有一定证明力。但最终仍需结合双方实际履行情况、相关证据等综合判定。
二、公司证明非劳动关系,法院会认可有效吗
公司出具证明称双方非劳动关系,法院是否认可需综合判定。
法院认定劳动关系并非仅依据公司证明,而是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审查是否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若存在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便公司出具证明,法院也可能不认可。
例如,劳动者有工资转账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显示接受公司管理,即使公司证明非劳动关系,法院大概率会结合证据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公司证明效力有限,关键看实际证据情况。
三、公司证明非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有效力吗
公司出具证明称双方非劳动关系,其证明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若该证明有事实依据,如双方确实是劳务关系、合作关系等,且有相应的协议、工作内容、报酬支付等证据相佐证,能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如人身隶属性、组织管理性等),则在法律上可能具有一定效力。
但如果公司为逃避法定义务(如缴纳社保、支付经济补偿等)而出具虚假证明,劳动者能提供诸如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该证明则可能被认定无效。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全案证据,依据劳动法律法规来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而非仅依据公司证明。
在探讨公司证明不是劳动关系是否有效时,其实还存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若公司这份证明无效,劳动者后续该如何举证真正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都是重要证据。另外,一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公司要承担哪些义务,像为员工缴纳社保、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等。如果您在判断公司证明效力、举证劳动关系或了解公司义务等方面还有疑问,不知道该如何应对,那么别让这些难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的解答和实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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