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需开发商、房屋、合同双方以及合同内容均满足一定条件。开发商要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预售的法定前提。预售的商品房要符合工程建设标准,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且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合同双方应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涵盖房屋基本情况、价款、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主要条款。
为保障合同签订合法有效,建议购房者在签约前核实开发商“五证”,查看房屋建设进度相关证明。签约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具备条件有何法律后果
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具备法定条件,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合同效力方面:根据相关法律,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出卖人应返还买受人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买受人因此遭受其他损失,出卖人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惩罚性赔偿:若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规避哪些法律风险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规避以下法律风险:
开发商资质:核查其是否有预售许可证,无该证合同可能无效。可登录当地住建部门网站查询证件真伪及有效性。
房屋基本信息:明确房屋坐落位置、面积、户型等,防止实际交付与约定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交付时间与条件:合同应明确交付时间、标准及逾期交付责任。若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依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产权登记:约定开发商办理产权登记的期限及违约责任。如开发商未按约办理,购房者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条款:警惕开发商扩大不可抗力范围,以逃避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应是法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当探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时,除了已解答的内容,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预售合同签订后,关于合同备案的流程与时间要求。一般来说,开发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合同备案,以保障购房者权益。另外,若预售合同签订后,房屋实际交付情况与合同约定有差异,购房者该如何维权也是常见问题。若您在这些方面,或是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具备的条件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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