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范文

最新修订 | 2024-07-13
浏览10w+
北京市百瑞(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百瑞(南宁)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849人
专家导读 我接受本案被告(姓名)托,并受(姓名)律师事务所指派,今天依法出庭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查阅了本案有关全部案卷材料,并参加了今天的庭审调查。现本代理人就结合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ArticleTitle}

民间借贷产生纠纷之后,很多人都会选择打官司来解决,一审打完还会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那么大家知道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怎么写吗?律图小编下文整理了一篇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范文,供大家阅读。

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接受本案被告杨____________托,并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今天依法出庭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查阅了本案有关全部案卷材料,并参加了今天的庭审调查。现本代理人就结合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借条和欠条有明显的法律区别

在我们日常来往中,很多人可能认为借条与欠条是一样的,其实不然,对两者之间是有明显的法律区别的。

1、内涵不同

借条与欠条均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但借条借款人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的书面凭证,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我们也可以认为: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建筑工程产生的欠款,等等……

3、在适用诉讼时效上不同

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一直不主张权利,则出借人的债权也将丧失胜诉权。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诉讼风险不同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基此,债权人面临的诉讼风险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二、被告对原告诉请事实的抗辩,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欠条数额应认定为人民币18000元,而不是45910元。

1、据杨____________证实,凌____________生前即在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___餐厅凡与原告有关的所有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现金支付)。当天,给原告写下一张 18000元的欠条。由于原告没有将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算了并作废的欠条(28910元)带来,且原告也答应会过两天将结算作废的欠条拿回给凌____________。

2、凌____________生前患病期间,对其妻子,儿子也作了交代,多次说到只欠原告18000元欠款。从来没有提及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欠原告28910元的事。

3、凌____________生前患病于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入住和平县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原告曾几次到凌____________病房追索欠款,没有提及当时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那张欠条和数额 (28910元)。每次原告陈述和追索都说欠其18000元,凌____________、凌____________父子也作了认可,凌____________并表示愿意为其父偿还原告18000元。

4、凌____________去世后,原告才对凌____________的家属说起家里还有一张28910元的欠条,其家属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5、凌____________的家属对原告出具的凌____________去世前书写的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欠原告28910元的欠条,是否客观、真实,当时也不得而知,之前,并没有听说过,后来据杨____________证实,才知道凌____________去世前已经结算清楚了的。

三、被告提交的证据证人证言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符合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充分证明了凌____________已经与原告结算清楚的欠款事实。

1、被告所提供的间接证据必是客观真实。每个间接证据都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保证每个间接证据本身真实可靠。如原告多次陈述追索的欠款18000元,就是原告的客观、真实的意思表示。

2、本案的间接证据完全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这是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的前提条件。本案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完全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

3、本案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完全协调一致。所有间接证据要环环相扣,协调统一,互相印证,结合起来必须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在这个证据体系中, 各个证据都能互相一致,没有矛盾,不会脱节,具有确定的证明效力。

4、本案客观、真实、准确可靠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证明一个唯一的事实,就是2008年的那张28910元的欠条,已经结算清楚,不能再认定为凌____________的个人欠款,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四、假如凌____________生前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所欠原告28910元的欠条是客观、真实的,即便是没有结算,也只能是凌____________的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7条的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为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那张28910元的欠条,应视为凌____________未经其妻子(被告)同意的,且也没有收入,也完全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审判长,审判员,本代理人希望合议庭在审理本案民间借贷纠纷时,在审查、判断相关证据效力的高低,去伪存真。在具体审查证据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和质证、认证规则综合考量。尽管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但是,必须注意的是,适用该规则的前提是数个证据证明同一事实,而本案中双方提供的证据证明的是不同的事实,因此,不能简单的否定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与此同时,民间借贷案件往往由于借贷双方当事人本就相识或相熟,在借贷关系发生时没有形成相关的书证等直接证据,当事人就会提供很多相关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间接证据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对这些间接证据的判断、分析和认定,《证据规则》第73条第1款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被告已尽到了举证义务,被告所提交的证据相互印证,能够证明被告主张的事实,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此恳请合议庭支持被告的合理主张,驳回原告无理的诉讼请求,以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以上代理意见,望合议庭庭采纳。

代理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二〇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范文,大家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要是大家需要写这方面的代理词,可以以上文的代理词为参考,要是你还是不知道如何写,建议你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8.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范文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3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8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5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1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22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2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2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6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8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诉讼管辖·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盐城181****240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8****152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121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二审代理词格式范文是怎么样的?
审判长、审判员:我接受本公司的委托,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_二终字第_号加工承揽纠纷上诉一案的诉讼活动。通过一系列的诉讼活动,我对本案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并结合本代理人所参加的一审庭审中法庭调查的情况,以及上诉人的陈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具体内容)被上诉人代理人:年月日。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二审代理词范本
10w+浏览2024-11-07
民间借贷代理词范文格式是应该如何的
[律师回复] 对于民间借贷代理词范文格式是应该如何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审判长、审判员:<br/>我接受原告刘的委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br/>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br/>2000年4月17日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对被告进行询问时,被告明确回答“通过我给梁两万元钱,这钱不是我的,是俺单位刘的,1997年他分两次给我”、“这钱是刘的”。两份证人证言也对此予以印证,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1997年原告分两次借给被告20000元钱。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01年偿还3000元,下余17000元至今未还。<br/>二、本案所涉借款与梁运松无关,双方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br/>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交给闫,闫又交给梁,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刘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只是在后来的催要过程中才从被告处得知,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被告从原告处借得款项后将该款项抛弃,那么是否原告也要对此负责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因此,被告与梁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br/>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br/>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只约定原告需要用时被告返还,并没有确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本案中,原告因需用钱,遂于2001年底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偿还原告3000元钱。从2001年开始起算,到原告时止,未超过法定的2年诉讼时效。<br/>因此,本案借款事实十分清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且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偿还责任。<br/>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br/>二○年月日。
376浏览
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
10w+浏览2024-11-16
借款纠纷二审代理词
10w+浏览2024-11-08
二审民间借贷代理词
10w+浏览2024-10-31
我有一个姐姐在出门工作的途中被人猥亵了,后来起诉到法院,猥亵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范文是什么
[律师回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br/>河南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害人王某的法定代理人 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被害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接受委托后律师经过查阅相关案卷,走访受害人以及参加今天的庭审,现对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br/>一、代理人赞同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杨士付所作的公诉意见,现就以下两点作补充发言:<br/>(一)本案被告人杨士付多次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应该依法严惩。<br/> <br/>(二)本案被告人杨士付自案发至今并未对受害人表示任何悔罪意思也未对受害人进行一分钱的赔偿应该依法严惩。<br/> <br/>二、本案还应追究斗称沟小学、黄冈镇政府、桐柏县教育局、桐柏县政府相关责任人的渎职责任。<br/> <br/>三、被告人杨士付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5300元。斗称沟小学、黄冈镇政府、桐柏县教育局、桐柏县政府应与被告人杨士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r/>被告人杨士付无视法律、无视教师身份,在学校教室内猥亵原告,并对原告身体造成严重损害。综上共计254000元整。<br/>黄冈镇、桐柏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第九条的规定,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杨士付这样的人在学校工作这么多年,除了被发现的这20名女童之外,还不知祸害了多少年幼的女孩。其对这些孩子及整个社会造成的伤害之巨大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应与被告人杨士付一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r/>以上代理意见恳请贵院合议庭合议时予以考虑支持为盼。
4.1k浏览
二审上诉人代理词范本
10w+浏览2024-11-30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范文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35****7022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80****495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0****518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