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证机构不得有哪些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公证书需基于真实合法事实,若违背此原则,会损害公证书的公信力。
2.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公证文书和档案是证明公证事项的重要材料,必须妥善保管。
3.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不正当竞争会扰乱公证市场秩序。
4.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这是保护相关主体权益的基本要求。
5.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应按规定合理收费。
6.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公证机构不予办理的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此类主体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行为后果,需监护人代理。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只有与事项有利害关系,才有申请公证的资格。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这超出公证机构业务范围,应找专业鉴定、评估机构。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有争议意味着事实不清,公证机构无法核实。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这违背公证真实原则。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证据不足无法保证公证准确性。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真实合法是公证基本要求。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这不符合公序良俗。
三、公证机构不予办理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依据《公证法》,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监护人代理。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即该事项与当事人无法律上的权益关联。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这类需专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或评估,非公证机构业务范围。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公证需基于无争议事实,有争议应先解决争议。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这违背公证真实、合法原则。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证据不足无法保证公证事项真实性、合法性。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不真实合法事项不受法律保护,公证机构不予办理。
公证机构不得有哪些行为,除了法律明确禁止的伪造公证书、违规收费、泄露当事人秘密等,若其违反这些禁止性规定,不仅会导致公证书失去法律效力,还可能直接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因公证错误导致的财产处分无效,当事人需通过何种途径维权?此外,公证机构违规还会面临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被吊销执业证书。如果您遇到公证机构可能存在违规行为,或对公证效力认定、维权流程有疑问,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厘清问题,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