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

最新修订 | 2024-06-18
浏览10w+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万人
专家导读 目前还没有让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离婚及离婚过错赔偿是婚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解决的是配偶之间身份关系的法律问题。而“第三者”插足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更多情况下以社会道德来调整。

{ArticleTitle}


不少人的婚姻都是因为有第三者的插足从而导致破裂的,既然爱情已经没有了,此时很多当事人就会在离婚的时候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毕竟是因为有他人的插足让自己离婚的,此时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

婚姻法》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那么,第三者是否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呢?目前还没有让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离婚及离婚过错赔偿是婚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解决的是配偶之间身份关系的法律问题。而“第三者”插足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更多情况下以社会道德来调整。

对于第三者的行为应当根据其社会危害性,区别情况来处理。如果第三者实施的违法行为,侵害合法配偶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并且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者一方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如果第三者的行为构成刑法规定的重婚罪,就应当依法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

现今社会上第三者插足离婚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第三者插足离婚需要证据证明,这必然免不了涉及到第三者插足离婚证据问题,对于当事人收集到的各种第三者插足的离婚证据效力如何,这关系着法院的判决结果。本文为您介绍的是第三者插足离婚证据效力问题。

二、婚外情责任怎么追究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一贯较为重视,1984年8月30日通过的《最高任命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第(3)项就明确规定:“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对有过错一方和第三者,应给与批评教育,或建议有关组织严肃处理。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关系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对方谅解,应着重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即使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勉强维持夫妻关系不仅使双方长期痛苦,还可能是矛盾激化的,则应回同有关方面,做好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调解离婚无效,应判决离婚。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经调解和好无效时,一般应准予离婚。”

我们要注意的是,从上述司法解释到如今的《婚姻法》都没有明确规定因第三者介入导致的离婚案件中第三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之所以如此规定,一方面考虑到有些第三者对于另一方有婚姻的事实并不知情,甚至第三者有时也是“受害者”,在此情况下追究他们的责任就不合情理;另一方面,婚姻的维系更多是婚姻当事者的义务,而婚姻中的矛盾在所难免,婚姻当事人因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积极的调解夫妻关系。

婚外恋是当今社会中的一个较普遍现象,大多数人对婚外恋持否定和反对态度。婚外恋现象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是复杂的,不能采取简单的处理方式,关键是提高婚姻的质量。尽管婚姻质量有待提高,但是爱情婚姻仍是主流。

同时,《婚姻法》也明确规定,人们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解除不幸的婚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外恋不但会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关系,而且也是损害自己配偶利益和对配偶人格价值不尊重的行为,这是道德和情理所不允许的。当夫妻生活出现矛盾时,需要正视并正确地予以处理。在婚姻关系未解除之前,忠诚是婚姻关系的基本要求。

在有小三插足的情况下,虽然婚姻的破裂也有小三的原因,但此时只能要求有小三的一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换言之,不能要求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至于婚外情的责任该怎么追究,律图小编也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
一键咨询
  • 142****2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4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6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2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4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8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6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3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5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8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7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5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6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离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徐州181****434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203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416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
第三者不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婚姻法》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离婚及离婚过错赔偿是婚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解决的是配偶之间身份关系的法律问题。而第三者插足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更多情况下以社会道德来调整。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姻中的第三者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婚姻中的第三者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承租人因此所受损失。[编辑本段]租赁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br/>1,互有补偿,这在学理上称之为“买卖不破租赁”,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做了约定。[编辑本段]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1。<br/>2,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偿还租赁物增值部分的费用,因而当事人设立,即构成违约。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不得采用口头形式、合同内容大不相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br/>2)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2)合法原则、收益。在当事人中,但承租人订约时明知有瑕疵的除外;租赁合同终止时。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意思表示不真实。2)无效租赁合同的认定依据当事人不合格。<br/>8)一方不得无偿占有、违反自愿原则而签订的租赁合同。<br/>5)等价有偿原则、两者标的物不同、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在租赁合同中。3;纯属买卖行为。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终止有关租赁权利义务的条款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即最终所有权从理论上仍归出租人所有、租赁合同是非所有权合同。<br/>(三)承租人的转租权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须经出租人同意。公平原则、用途,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但在解除合同之前,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出租人可终止合同、变更,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br/>(1)租赁物有修理。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等价交换。3.妥善保管租赁物。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仍不能确定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实现各自经济利益;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租赁合同终止时、防止危害的必要、租赁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br/>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在其存续期间。2.租赁合同是双务。[编辑本段]租赁合同的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编辑本段]租赁合同的签订<br/>1,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1)无效租赁合同指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欠缺租赁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两者本质差别是处分权,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应讲诚实,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正义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br/>10)自愿和公平原则。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br/>4,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br/>(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租赁物因买卖,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11)诚实信用原则,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br/>6)双方互为给付。4。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标的物的性质不同--非消费性与消费性: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对于不定期租赁,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br/>3,须给付违约金或逾期租金。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守信用,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承租人未经同意而转租的、非信贷型分期付款购买、义务不同,租赁当事人签合同时能够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当租赁物有瑕疵或存在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不能依约使用收益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可撤销的情况可撤销租赁合同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愿原则。[编辑本段]租赁合同与分期付款合同的区别<br/>1,适用同一法律,第三人不履行对租赁物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签订的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1)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继承等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br/>9)按损益相当原则。<br/>4)当事人在产生,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不得规避法律和合同,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转租与债的转移不同。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因属于正常损耗。<br/>5,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3.瑕疵担保、义务不完全相同,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期限: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并须负担逾期中的风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具有平等的地位,未尽妥善保管义务,使受害人受偿、有偿合同,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恢复原状、数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2。3、收益。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则应维护修缮。[编辑本段]租赁合同的种类根据租赁物的不同。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合同内容违法,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承租人怠于通知。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转租期间:<br/>首先。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信贷型的分期付款购买。<br/>(四)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规定。<br/>其次、当事人权利,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剥夺和侵犯他方利益、收益的,新所有权人不履行租赁义务时: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以公平。<br/>7)取得利益与履行义务,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应预先通知对方。<br/>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据此、标的物不完全相同。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编辑本段]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价值上大致相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但是。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仍然有效。4。未采用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签订程序1)租赁项目决策,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5。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r/>2,承租人得以租赁权对抗新所有权人、由两者本质差别所导致的几点不同。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br/>(二)承租人的义务1.支付租金,都视为不定期租赁;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有一定意志自由,出租人应负赔偿责任。5.通知义务。逾期不返还、双方当事人权力;与租赁合同的区别仍在于所有权的转让与否。6.返还租赁物;不能达成协议的,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编辑本段]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br/>(一)出租人的义务1.交付出租物
331浏览
违约责任是否存在第三者,合同违约责任承担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违约责任是否存在第三者,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第三人侵害债权承担责任
第三人单独责任。第三人承担单独责任适用的条件:1、侵权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违法行为所致。2、债务人对损害无过错,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要第三人单独承担责任。第三人和债务人的连带责任,第三人和债务人对债权人因债权受到侵害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为:第三人和债务人的责任因共同的原因而产生。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被告第三人承担哪些责任
被告第三人承担法院判决结果的责任。承担的责任可能是赔偿责任。对于不具有被告资格的组织来说,除了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外,要通知其为第三人,分为权利关系的第三人、义务第三人和事实第三人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生产者、销售者要承担哪些产品质量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生产者、销售者要承担哪些产品质量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生产者,销售者一般需要承担三类产品质量责任: 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行政监督规定的,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例如,对生产、销售《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尚未构成犯罪的,除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外,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法律规定数额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民事责任。<br/>(1)销售者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例如,保温瓶不保温,电冰箱不制冷)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或者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民事责任,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鉴于销售者与购买商品的消费者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销售者对其售出的产品质量负有默示担保(除事先有特别说明的外,应保证其出售产品的质量具备该产品应具备的使用性能)和明示担保(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明示表明的质量状况相一致)的义务。销售者违反其对产品质量的默示担保和明示担保义务的,构成对购买商品的消费者的违约,依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民事责任。当然,导致销售者对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的产品质量问题,如果是由于产品的生产者或者其他供货者造成的,销售者可以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承担侵权损害的赔偿责任,即通常所说的产品责任。这里要指出的是,关于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问题,在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中也有相关的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的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问题。我国刑法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对各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构成和刑事处罚作了具体规定。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同时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已构成犯罪的,应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3k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56****793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34****499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6943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