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申报时间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申报时要劳动合同吗
工伤申报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一般而言,劳动合同能证明劳动关系,是工伤申报的重要材料。但没有劳动合同,若能通过其他材料证明劳动关系,也可申报工伤。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其他材料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所以,没有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申报,关键是提供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材料。
三、工伤申报时间是什么
工伤申报分单位申报和职工及其近亲属申报。
单位申报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及其近亲属申报时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很多人想知道工伤申报时间是多久,但除了明确单位30日内、职工1年内的法定时限,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常被忽视:一是单位超期未申报时,职工自行申报的1年时效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因不可抗力耽误的可申请顺延);二是申报时需同步提交的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记录等材料,若缺失或不规范会直接影响受理。如果实际中遇到单位拖延、材料准备不清,或对超期后的补救办法有疑问,别让时效耽误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理清流程、规避风险,让工伤权益保障更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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