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二卖且商品房已抵押的情况,购房者可按以下方式维权。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已抵押、已出卖事实,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在抵押登记和房屋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抵押优先受偿权优先于购房合同债权。若房屋未过户,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购房者若无法取得房屋,可追究卖方违约责任。同时,可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卖方转移财产,以保障自身债权实现。
二、一房二卖商品房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一房二卖中商品房抵押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合同效力取决于是否满足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只要抵押合同符合这些条件,就应认定有效。
不过,一房二卖涉及欺诈等情况时,受欺诈方可行使撤销权。若开发商隐瞒房屋已出售或抵押事实,购房者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此外,在权利实现上,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未办理登记的,按合同成立先后等确定受偿顺序。
三、一房二卖商品房怎么赔偿
一房二卖,即出卖人将同一套商品房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利息、中介费等;间接损失如房屋差价损失。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等综合判定。
若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隐瞒一房二卖的事实,买受人还可要求出卖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遇到一房二卖商品房抵押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需明确各合同的效力判断,还需关注优先受偿权的认定。比如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房屋的买受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权利顺位如何确定?此外,若开发商因一房二卖及抵押构成违约,买受人能否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购房款?这些细节往往影响最终维权结果,非专业人士易陷入误区。若你正面临此类纠纷,对权利顺位认定、违约责任追究等问题存有疑问,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分析,快速找到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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