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1”赔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N”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指的是代通知金,即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计算基本工资时,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赔偿金n+1包含什么
“N+1”赔偿金中,“N”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1”指的是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适用。比如单位因经营困难需裁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就无需支付“+1”;若未提前通知,就需多支付这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之,“N+1”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需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
三、赔偿金n+1是社保前还是社保后
赔偿金“N+1”中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应发工资,也就是社保前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应得工资是劳动者在正常出勤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包含了个人应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部分。所以,在计算“N+1”赔偿金时,采用的是扣除社保等费用前的工资标准来计算月平均工资。
关于赔偿金n+1是怎么计算基本工资,很多人容易忽略两个关键细节:一是n的计算基数,是否包含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等非常规收入;二是代通知金(即“1”)的计算标准,是否与基本工资完全一致。实际中,n的基数通常需纳入过去12个月的全部工资性收入,而非仅基本工资;代通知金则可能按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若上月工资波动较大,还需结合前12个月平均水平判断。如果您在维权中对n+1的适用情形、计算细节仍有困惑,比如公司是否违法解除需双倍赔偿,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权益边界,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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