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1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68人
专家导读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妨碍和阻挠。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随意变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ArticleTitle}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人口生存的基本,而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和使用是有一定限制的,并不是只要具备农村户口就可以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要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申请,只能用于建造自己居住的房屋。按我国法律的规定,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要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才能使用。在山东,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什么,下面是律图为您整理的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01]8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禁止擅自买卖或非法转让。

第四条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规划、建设、财政、物价、发改、民政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宅基地规划和计划管理

第五条各村应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市规划部门应会同建设、国土、发改等部门指导各村的建设规划编制,修订和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并严格监督实施。

第六条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数量和用地总规模的原则;

(二)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四)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

第七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不再审批宅基地,应按规划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第八条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未利用完以前,不得扩大村庄规模。

第九条农村村民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在年度计划指标中分配一定数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并依法逐级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十条农村村民确需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建设住宅的,应按“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验收。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用地者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

第十一条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面积限额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三)山地丘岭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32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四)本办法实施前已按村庄规划建设的宅基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第三章宅基地审批管理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宅基地: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条件的;

(二)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

(三)原有宅基地面积超过所在地标准宅基地面积0.8倍以上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四)出卖、转让、出租原有住房或改变原住房用途,再申请宅基地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宜批准的情形。

第十四条鼓励各村建设老年公寓,统一安排老年人居住;也可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个人或村委会申请,采取个人投资或集体投资的形式集中建设老年人住房。

第十五条农村村民建住宅,由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宅基地使用权经批准后,建房户应及时动工建设,并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和用途等依法进行施工。乡镇国土资源和建设部门要对建设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村民宅基地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未动工建设的,视为自动放弃,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收回其使用权。

第四章超占多占宅基地管理

第十八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

(三)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

(四)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

第十九条应收回的宅基地有地面附着物的,村集体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拒不交回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1—5元,但是,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拆除,腾出宅基地。 由于历史或规划原因超过法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旧宅基地及占用的村内空闲地暂不能收回的,也可实行宅田挂钩的办法扣减相应的承包田。

第二十条对收回的宅基地,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农村村民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的,其使用费每年收缴一次,且由村民委员会按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标准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第二十二条宅基地有偿使用费85%?由村集体使用,主要用于村庄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10%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5%由乡镇国土资源所管理使用,专项用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实行村有乡(镇)代管,专户储存,并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有关村需使用时,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写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将使用情况向村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四条因买卖、继承、赠与房屋而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买房户、继承人、被赠与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可依法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按本办法第十八、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由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超过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建宅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什么?可以看出我国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为了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我们应该严格保持住农村土地改革的方向和方针,坚持土地公有性质的不改变。管理办法对新建宅基地的面积进行了限定,按照地面情况的不同而给出了不同的标准,农民朋友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与当地负责部门咨询具体问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8.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0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7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8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3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0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2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0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2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宅基地·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徐州156****383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674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166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山东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
包括总则,宅基地规划和计划管理,宅基地的审批管理,超占多占宅基地管理,罚则,附则六章。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以其他方式变相购买农村土地用于住宅建设,禁止通过“以租代征”方式进行非农业建设,对于宅基地审批、超占多占宅基地的管理都做出了相关规定。
10w+浏览
山东省宅基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有: 1、被拆房屋的补偿费或重置费,主要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一般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房屋的折旧程度进行划档,按照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2、搬迁周转补偿费,以应对应拆迁导致的居住问题。 3、奖励性的补偿费,一般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的住户。
5浏览 2024-09-02
山西省农村宅基地管理
10w+浏览2024-10-22
湖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1、严格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2、明确界定农村宅基地使用对象和流转、收回范围。3、完善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和登记制度。4、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的收费行为。5、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管理中遗留的问题。
10w+浏览
山东省拆房宅基地补偿标准?
1、现金补偿:以前的拆迁中比较常见,根据自家的房屋的面积确定补偿的金额;2、等价置换:指让农民在政府划定的安置房区域内,自行选择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拆迁损失;3、双向补偿:是指农户不仅能得到房屋的补偿款,而且还可以得到宅基地的补偿。这其中也包括了房屋内的其他财产。需要注意的是,现金补偿和等价置换二者只能选其一。
46浏览 2024-10-12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
10w+浏览2024-11-29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
1 总则2 申请审批3 宅基地标准4 宅基地登记5 法律责任6 附则。第十四条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10w+浏览
山东省拆房宅基地补偿标准
山东省拆房宅基地补偿标准:1、现金补偿:以前的拆迁中比较常见,根据自家的房屋的面积确定补偿的金额;2、等价置换:指让农民在政府划定的安置房区域内,自行选择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拆迁损失;3、双向补偿:是指农户不仅能得到房屋的补偿款,而且还可以得到宅基地的补偿。这其中也包括了房屋内的其他财产。
10浏览 2024-09-19
山西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
10w+浏览2024-10-18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1.城市及乡镇每户面积不超过166平方米;2.平原地区不超过264平方米;3.山坡上的不得超过264平方米;4.家中人均耕地狗666平方米的,宅基地面积会适当的减少。
10w+浏览
山东省宅基地被征补偿标准最新
关于山东省内宅基地征收所给予的补偿款额,其具体数值将因其地理位置及用地性质等诸多复杂因素而产生差异性。一般而言,这笔款项主要涵盖了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地表附属设施及农作物的赔偿费用等等多个方面。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会全面综合地考量诸如土地原始功能、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地理位置、土地供需状况、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种因素,以便精确地计算出补偿款的具体金额。
2浏览 2024-10-04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10w+浏览2024-10-15
佛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要点
第二十九条 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等补办有偿使用手续的,应当经具有地价评估资格的机构按规定进行地价评估。第三十四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向村民公布,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10w+浏览
山东省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何
房屋征收补偿关注三点:一是按建筑物构造和年限折旧确定复建或补偿费;二是提供临时安置补偿以缓解居住压力;三是奖励性补偿鼓励配合。区分国有和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依据现行法律及市场评估。城市中,以产权证载明面积和市场价值为基础;农村则依据宅基地或用地权证及国土部门数据定损。
42浏览 2024-06-22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
10w+浏览2024-10-02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宅基地 >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52****6742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80****758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2****676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