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可以发给公司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即可发给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当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有权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一旦上述情形出现且证据收集完备,劳动者就可立即向公司发出通知。通知最好以书面形式作出,内容明确表达因用人单位的何种违法行为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保留好送达证据,如通过邮政快递并在详情单上注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发出通知后,双方劳动关系即行解除,劳动者可依法主张经济补偿等权益。
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怎样申请补偿
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按以下步骤申请补偿:
首先,收集证据,如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迫使你解除合同的相关材料,像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书面通知等。
其次,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说明解除原因是单位的违法行为。
然后,可先与单位协商补偿事宜。依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在收集好证据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怎么办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遭遇工伤,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然后,确定赔偿责任。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等;若未缴纳,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关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可以发给公司,除了明确发送时间节点(如确认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法定情形后即可发送),还有两个关键问题需重点关注:一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计算,是否包含未休年假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等,直接影响劳动者应得权益;二是发送通知时的证据留存,如邮件发送记录、书面签收凭证、沟通录音等,避免后续维权时无法举证。若您对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证据收集细节,或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被迫解除”的法定情形,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精准梳理权益,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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