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98人
专家导读 满五唯一免征。“满五”是指购房者拥有房屋的时间等于或超过5年。“唯一”是指业主以家庭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名下在该省份内,登记在房产局系统里的有且只有这一套房子。家庭成员一般来说指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是怎样的

 在我们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的时候,一般是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在进行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如果是符合条件的情况,是可以进行免征的。那么,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哪些呢?什么样的情况下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是怎样的

(一)满五唯一免征

“满五”是指购房者拥有房屋的时间等于或超过5年。“唯一”是指业主以家庭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名下在该省份内,登记在房产局系统里的有且只有这一套房子。家庭成员一般来说指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

如何判断满五唯一: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者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

2、已购公房:三种判断标准,下面三个条件只需一个满5年就算“满五”。

(1)距房产证填发日期满五年;

(2)距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满五年;

(3)距第一笔购房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满五年。

(二)继承房产免个税,继承房产出售满五唯一免征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继承所得的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继承房产出售按照原房产证为准计算是否满5年。

(三)无偿赠与直系亲属免征

将房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四)无偿赠与非直系亲属,满五唯一免征

将房产无偿赠与非直系亲属,视同买卖,个税正常缴纳(满五唯一免征)。

注:受赠所得房产再出售,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满五不唯一或者家庭唯一住房但未满五年,按照房屋全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离婚析产所得房产免征

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房屋归另一方所有,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各拥有一部分,分割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一)项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约定定金

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是必须约定的,是否需要支付定金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约定了定金后,买受人交付全款时,定金将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并且,交付购房定金后,若是出现违约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将会产生以下的法律后果:

1、买受人交付定金后又不履行约定,交付剩下的房款的,将损失定金利益,不能拿回来;

2、出卖人交付定金后又不履行约定,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现在人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定金已经变成普遍现象,所以若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定金,要注意以下几点:

1、约定定金时,要以书面形式,可以签订定金合同或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

2、约定定金时,对定金数额可以协商,但是按规定不得超过房价款的20%,超出部分不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只能作为预付款。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时,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后,合同权利义务终结。

如果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

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介绍了,其实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主要是有5种情况,首先如果是离婚房产分割,是可以进行免征的,其他的如果是无偿赠与直系亲属或则非直系亲属等情况,也是可以进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5.3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40****85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5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7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4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2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7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6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8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4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3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2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6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2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个税减免政策中免个人所得税有哪些情况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等。
10w+浏览
房产税减免政策有哪些房产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1.非营利性机构自用房产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人暂免征收房产税。(新增)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相关链接]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4.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5.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 (1)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2)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6.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7.保障性住房 (1)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2)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人,免征房产税。 8.体育场馆的房产税优惠政策 (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房产税。 (4)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
房产税减免税的政策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1.非营利性机构自用房产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人暂免征收房产税。(新增)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相关链接]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4.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5.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 (1)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2)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6.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7.保障性住房 (1)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2)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人,免征房产税。 8.体育场馆的房产税优惠政策 (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房产税。 (4)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退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是只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到不同程度的免税政策,但需要残疾人自己携带相关的证件到税务机关申请免税,有多交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可以在网上税务局或者自己到税务大厅申请退税。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房产税减免的政策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1.非营利性机构自用房产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人暂免征收房产税。(新增)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相关链接]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4.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5.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 (1)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2)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6.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7.保障性住房 (1)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2)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人,免征房产税。 8.体育场馆的房产税优惠政策 (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房产税。 (4)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6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产税减免有哪些政策?
[律师回复]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 1.2%。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哪些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企业哪些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
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包括: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百分之25、百分之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儿子自己开发的一款软件,申请了专利,想转让,咨询一些这方面的问题,请问转让专利所得税减免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享受专利技术转让税收优惠应注意哪些方面?
发布时间:2017-01-03 10:06:13 点击:1805专利技术 优惠 专利技术转让收入,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及提供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所取得的收入。为扶持技术创新,发展高新科技,国家就技术转让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涉及技术范围的认定,营
专利技术转让收入,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及提供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所取得的收入。为扶持技术创新,发展高新科技,国家就技术转让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涉及技术范围的认定,营业额或者所得额的计算,资料的报送等许多复杂问题,建议企业在理解和享受税收优惠时注意以下七个关键点。

一,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技术转让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按25%税率而非15%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如果一家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企业发生可以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该部分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应按照25%的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不能按15%的优惠税率减半缴纳。

二,所谓的专利技术转让所得,不是会计所得而是纳税调整后的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计算方法为: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同时应单独核算技术转让所得,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这里提到的所得是税收口径的所得,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是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经过纳税调整后归属于该项目的税收所得,不是该项目的收入、成本、期间费用的账载数据简单加减后的会计所得的。因此,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先按税法规定将相关收入、成本、费用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填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然后再按项目分解确认归属于相关优惠项目且经过纳税调整后的收入、成本、费用金额计算出技术转让所得。

三,并非一切专利技术转让收入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第一条规定,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同时,技术转让必须是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条件的特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这一规定明确界定了技术转让的范围。企业发生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得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优惠。那些认为只要企业提供了科技部门的技术认定证明就可以享受优惠的认识是片面的。

四,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需提供科技部门的认定证明。企业备案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科技部门的合同认定证明。科技部门认定的技术合同通常分为四类,分别是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开发合同,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又分为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专有技术转让合同)。从2008年1月1日起,对于企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的技术合同的认定部分已经提到省级以上的科技、商务部门,省级以下的科技、商务部门的认定将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定。

五,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不得享受减免税。企业发生专利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同样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减免手续。企业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优惠事项的备案,不得享受减免税。主管税务机关在事后跟踪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企业存在上述情况,将要求纳税人调整申报并补缴已减免的税款。

六,非技术性收入、单独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等收入属于非专利技术转让收入,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而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

七,未单独核算专利技术转让收入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因此,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房产税房产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律师回复]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 1.2%。
宁夏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宁夏减免土地使用税手续如何办理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办理由房屋或土地所属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提出减免税申请,属地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规定,为纳税人办理备案类或核准类减免税手续,并出具相应减免税文书。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怎样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
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就需要先进行申请、再者就是提供相应的资料、再者就是到税务机关依法的进行办理;同时由执法人员进行审核、只要通过之后就可以对信息进行公开、从而达到减税的目的。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交易 > 房产税 >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是怎样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