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部门通常不受理雇佣纠纷。劳动仲裁受理的是劳动关系纠纷,劳动关系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隶属性、稳定性等特点。而雇佣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务服务合同关系,雇主和受雇人地位平等,双方权利义务多由约定产生。
依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明确是基于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如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等纠纷。雇佣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一般应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由法院依据《民法典》等规定,按照合同纠纷处理雇佣双方的争议。
二、劳动仲裁部门可以鉴定工伤认定吗
劳动仲裁部门不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依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而劳动仲裁部门主要处理劳动争议,像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发生的争议。若劳动者已完成工伤认定,在工伤待遇等方面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来解决纠纷。
三、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怎么办
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时,应先要求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原因,再根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及具体情况,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
当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时,要求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是关键一步,这能让当事人清楚知晓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若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例如确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争议,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事人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对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而若不属于劳动争议,比如是劳务合同纠纷等其他纠纷,就需要按照普通民事纠纷来处理,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救济途径,当事人需准确判断自身情况以维护合法权益。若对具体的处理方式仍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律师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
在探讨劳动仲裁部门是否受理雇佣纠纷时,我们了解到其在特定情况下是会受理的。但这只是初步的答案。实际上,雇佣纠纷涵盖多方面细节。比如,如何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怎样准确界定雇佣关系中的各项权益与义务。这些都对雇佣纠纷的处理结果有着关键影响。要是你在雇佣纠纷处理方面还有诸如证据收集的难题,或者对雇佣关系界定存疑等困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拨开迷雾,精准解答雇佣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助你妥善应对相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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