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中股东赔偿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股东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需向已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若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有过错,要承担连带责任。2.抽逃出资的赔偿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抽逃出资,给公司或其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等,也需承担连带责任。3.滥用股东权利的赔偿责任: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清算违法的赔偿责任:清算时股东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等违法情形,给债权人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法中股东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形
在公司法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主要如下:-出资不足: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其他发起人要对公司设立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协助其抽逃的其他股东、董事等人员,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否认: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算违法: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连带责任。
三、公司法中股权转让规定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之间可自由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等。
当探讨公司法中股东赔偿责任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了股东在多种情形下需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那么,如果股东之间对于赔偿责任的认定存在争议该如何解决?或者在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赔偿责任又会有怎样的特殊规定呢?若你还想深入了解这些拓展内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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