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法对单位裁人有无规定
劳动法对单位裁员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需满足一定情形,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
单位裁员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若单位违法裁员,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劳动法对单位裁员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员需满足法定情形,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
裁员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应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裁员时,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裁员,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单位裁员需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裁员需符合法定情形与程序。
法定情形包括: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裁员程序上,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单位应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当我们探讨劳动法对单位裁人有无规定时,除了明确劳动法对单位裁员的相关规定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单位裁员后,员工的经济补偿该如何计算,这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另外,若员工认为单位裁员不符合劳动法规定,该通过怎样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都是在单位裁员这个情境下常遇到的问题。如果你对劳动法关于单位裁人的规定细节,或是裁员后的经济补偿、维权途径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