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因民法规定被辞退却未获得工资,你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其未支付工资的行为违反了民法规定,要求其尽快支付。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其支付工资。若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未能达到满意效果,你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定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仲裁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及未支付工资的事实。
二、辞退后工资拖欠如何维权
辞退后工资拖欠,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协商:与用人单位协商支付拖欠工资,保留书面或电子沟通记录。
2.投诉: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未付的,责令加付拖欠金额50%-100%的赔偿金。
3.劳动仲裁:协商或投诉无果,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年),请求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若属违法辞退)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仲裁时效)。
以上途径需依次推进,仲裁为诉讼前置程序,建议优先通过非诉途径快速解决。
三、辞退后工资拖欠如何申请仲裁
辞退后工资拖欠,申请仲裁按以下步骤:
首先,准备材料。需写好仲裁申请书,明确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其次,确定管辖仲裁委。一般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然后,提交申请。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将准备好的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一式三份提交给仲裁委,其中两份由仲裁委留存,一份自己保留。
最后,按通知参加仲裁庭审。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届时需准时参加,庭审中陈述主张并质证辩论。
当遇到民法辞退不给工资的情况,除了直接讨薪,还有一些关联问题需要关注。首先,被辞退后若单位未支付工资,可能还涉及经济补偿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单位辞退员工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其次,工资拖欠期间可能产生的利息或赔偿问题也值得留意。若长时间未拿到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一定补偿。如果您对民法辞退不给工资怎么办,以及后续经济补偿、赔偿等问题存在疑惑,想了解更多应对办法和法律细节,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精准解答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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