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产案件怎么处理
破产案件通常需按以下流程处理:首先,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和债权债务关系等。然后,法院会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否则可能丧失受偿权。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和确认。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法院会召开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最后,根据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清偿债务。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向法院报告执行情况,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企业破产法》,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在清偿顺序上优先受偿。破产财产首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便清偿职工工资等债权。
职工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具体清偿时,企业需列出职工工资清单并公示,职工对清单有异议可要求更正。若企业财产足够,全额支付职工工资;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工资,则按比例清偿。此外,除工资外,还应支付职工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破产企业职工工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较为优先。首先,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第一顺位清偿就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只有在清偿完上述职工权益后,再依次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
当我们探讨破产案件怎么处理时,除了了解基本的处理流程,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这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不同性质的债权在分配时有先后之分。另外,破产重整也是处理破产案件的重要方式,企业通过重整有可能摆脱困境、恢复生机。这些内容都与破产案件的处理密切相关。如果你在面对破产案件时,对于财产分配、重整程序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破产案件处理的具体细节,不要错过获得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家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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