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次入职同一单位是否有试用期,需分情况判断。若员工离职后短时间内再次入职,且工作岗位未发生实质变化,一般不应再约定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此规定旨在防止单位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权益。
但如果员工离职时间较长,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与之前相比有重大变化,单位有可能重新约定试用期。不过这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单位不合理地再次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二、第二次入职能约定试用期吗
一般情况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但二次入职情况需具体分析。若二次入职后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与之前有实质性变化,可根据具体情况重新约定试用期;若岗位和工作内容基本无变化,再次约定试用期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若二次入职工作实质未变,再设试用期,劳动者可主张该约定无效。
三、同一岗位二次入职能再约试用期吗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无论是否同一岗位,第二次入职不能再约定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旨在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了解用人单位工作内容、劳动条件等。劳动者首次入职时已经历试用期考察,二次入职即便岗位不同,用人单位也可基于之前的了解评估其工作能力,无需再次约定试用期来考察。若单位违规约定,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单位将被责令改正;违法约定且已履行的,单位需按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已履行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间的赔偿金。
当探讨第二次入职是否没有试用期这个问题时,除了对这个核心问题的解答,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第二次入职后,员工的福利待遇是否会因再次入职而有所不同,像年假、病假等假期的计算方式是否会有变化。另外,若第二次入职时岗位发生变动,那岗位的考核标准是否会重新设定。这些都是和第二次入职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你对第二次入职的试用期、福利待遇、考核标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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