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赔付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何时
工伤赔付开始计算时间分情况而定。
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便可按规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赔付,此时赔付计算启动。一般而言,从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到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再到待遇审核拨付有一定流程时间。
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赔付计算从工伤事故发生且单位知晓该情况,就应承担起支付相应费用责任时开始。若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裁决或判决生效后单位仍不支付,职工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工伤赔付的起算时间是何时
工伤赔付起算时间分不同情况。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且劳动能力鉴定后,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赔付,起算时间通常以认定和鉴定完成且材料齐全提交审核通过为准。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自发生工伤事故起,相关赔付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起算时间为事故发生日。
三、工伤赔付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工伤赔付涉及不同时效。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遇特殊情况,经社保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进行。
申请工伤待遇赔偿的仲裁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需注意各环节时效规定,及时主张权利,避免权益受损。
当我们探讨工伤赔付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何时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另外,工伤赔付的标准也会因不同的伤残等级而有所不同。如果您对工伤认定时间、赔付标准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想深入了解更多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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