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是违法的,员工可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维权,还可要求赔偿及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便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在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以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为员工缴纳社保。
若出现未交社保的情况,员工首先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让其补缴试用期社保。协商不成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若给员工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员工还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遇到试用期社保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试用期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合法吗
试用期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不合法。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缴纳。员工可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单位补缴社保后,可能还需承担滞纳金等费用。
三、试用期单位不签合同合法吗
试用期单位不签合同不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试用期内单位也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遭遇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给交社保的情况时,员工能通过多种途径有力维权。除了上述提到的协商、投诉等方式,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在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时,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且,若用人单位拒绝执行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令改正决定,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你是否正处于试用期社保问题的困扰中呢?要是对于如何准确计算补偿金额、如何确保投诉流程顺利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帮助,让你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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