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未签订劳动合同,需区分情况计算补偿。首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工作三个月未签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应支付双倍工资。其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再者,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无合同签订,双倍工资赔偿怎么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计算如下:
首先明确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计算期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例如,你从3月1日开始工作,到4月1日仍未签合同,那么4月1日至实际签订合同的前一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
需注意,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这是基于法律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无合同签订,经济补偿该如何计算
无合同签订的经济补偿计算较为复杂。首先要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时长,这是确定补偿标准的关键。
依据《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3年,补偿金额则为3×5000+11×5000(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工作第一年未超一个月不计算)=70000元。
当涉及未签订劳动合同需区分情况计算补偿时,细节远不止这些。比如,在计算双倍工资时,工资基数如何确定,奖金、津贴等是否包含在内?还有,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应补偿,劳动者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去维权?这些都是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可能会面临的问题。若你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计算、工资基数确定、维权途径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拨开迷雾,提供精准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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