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怎样算非本人意愿离职
非本人意愿离职指劳动者并非主动提出离职,而是由用人单位原因或其他法定情形导致的解除劳动关系。常见情形如下:
用人单位解除: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经济性裁员;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致劳动者离职;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劳动者被迫解除。
劳动合同终止: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导致合同终止。
非本人意愿离职者可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权益。
二、非本人意愿离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本人意愿离职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认定标准:
1.用人单位过错导致离职: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
2.用人单位强迫离职:包括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被迫离职。
3.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被裁,这并非其主动意愿。
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在认定时,需结合具体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环境照片、相关通知等,以确定是否符合非本人意愿离职的标准。
三、非本人意愿离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非本人意愿离职通常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符合法定情形,劳动者可获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补偿标准依实际情况而定。
当我们了解了非本人意愿离职的相关情况后,会发现这里面有不少细节值得深入探究。比如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劳动致劳动者离职的情况下,劳动者后续除了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能不能要求用人单位给予额外的经济补偿呢?又比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在此过程中如果存在一些不规范操作,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对于这些非本人意愿离职可能衍生出的问题,若你还有疑问,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消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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