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情况下股东需承担负债连带责任
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下,股东需对公司负债承担连带责任:
一是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若股东未按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是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股东过度控制公司,使公司丧失独立人格,比如财产混同、业务混同、人员混同等,此时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四是股东对公司债务提供了有效担保,当公司债务到期无法偿还时,股东需依担保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被告可以申请保全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申请保全。首先,情况紧急,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比如被申请人正在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其次,需提供相应担保,以此保障若因申请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能够进行赔偿。
被告申请保全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保全的财产范围、数额、事实及理由等内容。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保全条件的,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等,以此确保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以执行或避免财产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三人在特定情形下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起诉撤销买卖合同。若债务人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等行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作为第三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另外,若买卖合同存在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等法定可撤销事由,第三人也有权提起诉讼。如合同双方恶意串通,签订合同损害第三人利益 。第三人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形,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身权益。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股东需承担负债连带责任时,要知道这并非简单的问题。除了常见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外,比如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在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如果股东在公司清算时,故意隐匿财产、虚假清算等,同样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你是否对股东承担负债连带责任的情况有所疑虑呢?若还想深入了解其具体认定标准、司法实践案件等相关问题,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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