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国对孕期女职工保护有啥规定
我国对孕期女职工有诸多保护规定。
在劳动强度与禁忌劳动方面,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孕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在劳动合同方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在产检假方面,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女职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孕期女职工权益受损法律如何维权
孕期女职工权益受损,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协商:与用人单位直接沟通,明确指出其行为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要求恢复权益、补偿损失等。
2.调解: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3.投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会依法对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4.仲裁: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孕期女职工被辞退法律怎样维权
孕期女职工被辞退,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指出其辞退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若协商不成,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工作证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探讨我国对孕期女职工保护有啥规定时,除了法规中明确的基本权益保护,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孕期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另外,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孕期女职工权益,女职工可获得怎样的赔偿也是大家关心的。这些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时有发生,若您在孕期工作中遇到权益相关的难题,或是对孕期女职工保护的其他细节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