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诉抗辩权可以放弃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1
浏览10w+
上海昌申律师事务所
上海昌申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050人
专家导读 先诉抗辩权是我们保证人可以行使的的一项民事权利,它是可以为我们保证人自行决定行使或者抛弃的,还可以选择预先抛弃或事后抛弃,所以我们可以肯定的的说先诉抗辩权是可以放弃的。
先诉抗辩权可以放弃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因为借钱与被借钱,有时会不可避免地成为别人债务人债权人,除此之外,我们也还可能成为别人的担保人。那么就有可能产生债务纠纷,在债务纠纷中,担保人要运用先诉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的先诉抗辩权可以放弃吗?

首先,所谓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的延续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而并不是消灭其请求权。因此,它的作用仅在于阻却,而不是消灭。

中国《担保法》第17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先诉抗辩权固然是为保护保证人的利益而设置的,但是为了避免给债权人带来不利,大陆法系多数国家民法典均明文规定了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对其加以限制。下面详细解释中国《担保法》第17条第3款规定的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债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这一情形的构成要件有三:

(1)须债务人的住所发生了变更,这是前提条件。此之"住所",如果是自然人,则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民法通则》第15条)。如果是法人,则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法》第10条)。住所发生了变更,既可以是从国内迁移到国外,也可以是从某一外国迁移到另一外国,还可以是在国内由某一辖区迁移到另一辖区。

(2)须债务人住所的变更发生于保证合同成立之后,这是时间要件。如果保证合同成立前,债务人的住所早已变更,那么就应当以当时的情况为准,而绝不能成为以后排除先诉抗辩权的理由。

(3)须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这是实质要件。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一项民事权利,因而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抛弃。抛弃可分为预先抛弃和事后抛弃两种

预先抛弃有三种方式:

(1)在一般保证合同中预先约定保证人不行使先诉抗辩权;

(2)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纵未载明放弃先诉抗辩权,也可解释为有放弃先诉抗辩权的意思表示;

(3)在保证合同中未载明承担何种保证责任时,按照《担保法》第19条的规定,亦可视为放弃先诉抗辩权。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条文中所描述的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关于先诉抗辩权可以放弃吗的问题我们自然有了答案。先诉抗辩权是我们保证人可以行使的的一项民事权利,它是可以为我们保证人自行决定行使或者抛弃的,还可以选择预先抛弃或事后抛弃,所以我们可以肯定的的说先诉抗辩权是可以放弃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9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先诉抗辩权可以放弃吗?
一键咨询
  • 178****47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4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7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1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6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3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4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4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7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1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债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无锡181****746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261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608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先抗辩权可否诉前放弃?
先诉性抗辩权当然可以在诉讼前放弃。先诉抗辩权就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利益,还会在一定程度上与保证制度的宗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冲突。所以大家如果在起诉前改变想法,是可以放弃这个权利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先诉抗辩权可不可以放弃
先诉抗辩权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可以行使的的一项民事权利,它是可以为保证人自行决定行使或者抛弃的,还可以选择预先抛弃或事后抛弃,所以可以肯定的说先诉抗辩权是可以放弃的。
12浏览 2025-01-26
房屋抵押放弃先诉抗辩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一、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br/>1、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中国《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条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br/>2、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混合担保中,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债权人未就该财产行使担保物权,而直接就全部的债务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先诉抗辩权。<br/>二、抵押人有先诉抗辩权吗我国的抵押人是担保人中的一种,因此如果抵押人室一般保证人或者是混合合同之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那么则享有先诉抗辩权。行使方式:时间与条件: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与条件。根据中国《担保法》的规定,“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的任何时候均可以行使。即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附随义务:对于行使先诉抗辩权有无附随义务,还有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除在法定时期具备相应条件外,是否有附随义务,各国规定不一。德国、旧中国民法典对此无规定,而法国、日该等民法则有。根据《法国民法典》第2023条,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有两项附随义务:<br/>①保证人应将主债务人的财产指示于债权人;<br/>②保证人应向债权人预付追索所必要的金额。日该民法典第455条规定了一项附随义务,即保证人必须证明主债务人有资力并且容易执行。中国《担保法》为了保护保证人的利益,对其行使先诉抗辩权没有规定任何附随义务,保证人可以径直行使。再保证与反保证:再保证与反保证中的先诉抗辩权行使方式。所谓再保证,又叫复保证或付保证,乃保证债务之保证也。因其非直接保证主债务,而是保证保证人之债务,故属于间接保证,而被保证之保证则称为正保证或主保证。执行效果:先诉抗辩权的行使将产生下列效果:<br/>(1)因先诉抗辩权具有延缓性和阻却性,所以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使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受阻,保证人暂不承担保证责任;<br/>(2)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到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无效果前,保证人不负履行迟延责任;<br/>(3)在前述时期,债权人不得以其对于保证人之债权而对保证人为抵销,抵销者无效;<br/>(4)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已为强制执行,但未能全部满足债权时,可就剩余部分向保证人请求履行,此时即使债务人的财产已有显著改善并足以清偿剩余部分时,保证人也不得再次进行先诉抗辩。<br/>(5)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有义务先对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否则日后债权得不到清偿的后果将自行负责。关于这一点,大陆法系多数国家的立法都有规定。<br/>(6)共同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效果、所谓共同保证,是数个保证人就同一债务担任保证人。如果共同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则共同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可言。
471浏览
放弃先诉抗辩权
10w+浏览2024-11-26
放弃先诉抗辩权可以追偿吗?
拥有先诉抗辩权的保证人如果面对债权人的诉讼时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并且积极应诉了,在判决之后将自己担保的债还给了债权人之后如果符合上述追偿权的条件的仍然可以向债务人索要其代为支付的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放弃先诉抗辩权能追偿吗
保证人在放弃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或者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也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当享有追偿权。但保证人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未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不应享有追偿权。
17浏览 2025-02-03
事先放弃抗辩权
10w+浏览2024-11-26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行吗?
可以放弃,但是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能会导致债权人会直接对保证人提出债务偿还的请求。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所专属的抗辩权,基于一般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而产生,由一般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保证人能放弃先诉抗辩权吗
保证人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权利,放弃自己的权利是自己的选择,法律并不禁止。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限届至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先请求债务人履行,此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清偿次序有先后之分,其中债务人是第一次序,保证人为第二次序。
19浏览 2024-09-13
放弃先履行抗辩权
10w+浏览2024-11-25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合法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合法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先抗辩权可不可以诉前放弃
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但是不影响诉讼主体的地位。在法律实务中更倾向于视为先履行抗辩权,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可使保证人的权益得到优先保护,在执行时法院会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不足部分才会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1浏览 2025-02-18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合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合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能会导致债权人会直接对保证人提出债务偿还的请求。<br/>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所专属的抗辩权,基于一般保证合同的相对性而产生,由一般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中国《担保法》于第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依然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br/>先诉抗辩权自罗马法产生以来,之所以被大陆法系国家普遍接受并一直延续至今,就在于它有合理的存在依据,主要有两点:<br/>(1)之理念。罗马法学家一贯主张法学就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他们所信守的法律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多数是出于好意帮助(有学者称之为无因管理或赠与)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因而其承担的风险较大。所以,如何在保证制度中,既能维护保证人的利益,又能协调、平衡好保证人、债权人以及债务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说如何在保证制度中体现,便是罗马法学家所要解决的问题。先诉抗辩权的设置,便是他们通过法律实践和理性思考所找到的最佳方案:在债权人未向债务人追索而请求保证人履行时,保证人有权拒绝当债权人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后,再由保证人代为履行。这样既维护了保证人的利益,又使债务人获得了融资的机会,同时还不影响债权的实现。这样三者利益兼顾,真正体现了之理念。可见,先诉抗辩权是之理念在保证制度中的产物。<br/>(2)保证债务之补充性与性。保证债务的补充性,是指于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负履行之责。保证债务的补充性,决定了保证人享有的顺序利益,即债权人只有在向主债务人诉请执行而未能满足其债权时,方能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债务的性,是指保证债务在从属于主债务的范围和限度内,有其的法律存在形式,与主债务相比仍为个别的债务,而非主债务的一部分。这种相对的性,决定了保证人在权利方面有专属于自己的权利,而不受主债务人权利的影响和限制。可见,保证债务的补充性是先诉抗辩权存在的利益基础,而保证债务的性则是先诉抗辩权于主债务人的权利之外并由保证人专属享有的前提条件。有学者认为,先诉抗辩权是基于主债务的从属性和补充性而存在的。这种观点将补充性作为先诉抗辩权的存在基础,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将从属性也作为先诉抗辩权的存在基础,笔者就不敢苟同了。保证债务的从属性,是指保证债务与所担保的债务同其命运,即保证债务不仅在成立、移转和消灭上从属于主债务,而且其范围和强度也要受主债务的限制。这种从属性,决定了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受主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的限制和影响的,比如在抗辩权方面,保证人只能行使属于主债务人的一般抗辩权。这与先诉抗辩权的性与专属性是相反的,因而主债务的从属性绝不是先诉抗辩权的存在基础。
372浏览
先诉抗辩权的放弃
10w+浏览2024-10-13
保证人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保证人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保证人是否有权放弃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法定权益,允许其在债务人未偿债时暂不履行。保证人自愿履行债务即等同于放弃此权。通常,债权人须先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优先于保证人受偿。这是清偿顺序的基本规则。
13浏览 2024-06-15
保证人能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证人可以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吗<br/>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权利,放弃自己的权利是自己的选择,当保证人主动履行保证债务的时候,是可以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的。<br/>一、先诉抗辩权是指什么<br/>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所谓“不能清偿”,是指对债务人的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交通工具等可以执行的动产和其他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债务仍未能得到清偿。<br/>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对于连带保证责任而言,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次序之分,保证人与债务人属于同一次序,保证人不享有次序利益,因而没有先诉抗辩权。而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限届至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先请求债务人履行,此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清偿次序有先后之分,其中债务人是<br/>第一次序,保证人为<br/>第二次序。所以,先诉抗辩权只存在于一般保证中。<br/>二、哪些情形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br/>我国《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br/>(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br/>(二)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br/>(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 “担保法<br/>第十七条<br/>第三款第<br/>(一)项规定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325浏览
事先放弃先履行抗辩权
10w+浏览2024-10-10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先诉抗辩权可以放弃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78****399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34****760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1****5252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