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厚的职业经历
张居宽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本科学历。他的法律之旅起始于2004年,当时他投身于企业法务工作。经过多年对企业法律事务的钻研,他在2008年正式转入律师行业,并于2009年取得执业证,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144。他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同时也是中共/党员。他在行业内还担任了多个重要职务,是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并且拥有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专业资质。多年来,他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展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卓越表现。
广泛的服务领域
自执业以来,张居宽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多个领域。在提供法律服务时,他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致力于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的最大化。他树立了精品意识,深刻理解委托人对维护自身权利的价值取向,让客户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切实感受到楚珺律师诚信、专业、勤勉的工作作风。从2022年开始,他带领律所成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服务期间,他代理的所有案件全部胜诉,这充分体现了他在企业法律服务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卓越水平。
独特的专业优势
张居宽律师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并且担任省财税委委员。这种独特的经历使他能够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完美结合,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他精通税法与民商法的交叉适用,擅长通过法律程序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在处理企业法律事务时,他不仅能够从法律角度为企业提供支持,还能结合税务知识,为企业制定更加合理的解决方案,有效降低企业的法律和税务风险。
擅长领域的深度解析
张居宽律师的擅长领域广泛,包括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等。在刑事法律领域,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公司法律领域,他可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公司设立、运营、治理、并购重组等各个环节。在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领域,他处理过大量的相关案件,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在知识产权法律领域,他能够为企业提供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方面的保护和维权服务。
典型案例的精彩呈现
以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某自然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为例。原告某置业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于2012年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由被告承建原告开发的金湖名人世家相关人防地下室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214XXXX3628元,该工程实际由被告某自然人施工。后来,原告以二被告仅开具XXX元发票、尚欠319XXXX4934元发票未提供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提供对应发票并承担诉讼费用。
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进行了精准抗辩。首先,他提出合同义务抗辩,指出双方合同未约定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的义务,开具发票并非合同约定义务。其次,他进行法律关系定性,强调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最后,针对自然人被告,他提出主体资格抗辩,认为其并非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适格主体,原告起诉主体错误。
法院于2016年11月立案后,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17年3月再次开庭审理,张居宽律师全程参与庭审,充分发表了上述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方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要求开具发票的主张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例总结与启示
在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张居宽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抗辩策略,成功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例体现了他在建筑工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从合同约定、法律关系定性和主体资格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分析,为客户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这也启示其他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深入研究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善于从不同角度进行抗辩,以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总之,张居宽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广泛的服务领域、独特的专业优势和卓越的办案能力,在淮安市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都可以信赖张居宽律师及其团队,他们将以专业的服务为客户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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