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案件由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的鲁春雷律师代理。鲁春雷律师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在经济纠纷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98余件,尤其擅长建设工程案件,同时在买卖、借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原来,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XX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产生了纠纷。被告辩称,因疫情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且已于2024年7月搬离租赁房屋。
法院于2024年8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二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鲁春雷律师结合双方举证材料及庭审陈述,查明原告与马X在2019年4月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免租及违约金条款等。马X按约支付了首年租金341425元,但尚欠合同期内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马X以XX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至2024年7月,此时原告已制定案涉房屋后续市场租赁价格,而马X未举证证明其财产与XX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经过一番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马X、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31.2元,由二被告负担5847.5元,原告负担1883.7元。
判决理由是,案涉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法院依原告制定的市场价格核算出合同到期后16个月的租金,与合同期内欠付租金合计支持789467元。马X作为XX公司唯一股东,未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原告未举证证明其曾向被告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故对其违约金诉求不予支持。
从这起案件中,大家要注意,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各项条款,包括租金支付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如果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租赁物,最好及时续签合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对于租金的催缴也要及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
鲁春雷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在这起案件中准确把握了关键要点。他对租赁合同的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规定都有深入的理解,能够在庭审中清晰地阐述观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正是因为他在执业的这些年里,办理过众多同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才能够在这起案件中找准关键突破口,帮助当事人解决难题。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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