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员工不赔偿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很多公司以为随便找个名头就能开掉员工不掏钱,其实法律早就把不用给任何补偿的解雇情形划得清清楚楚,这些情形全部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明确约束范围内,任何一项都得公司拿出实打实的证据支撑,空口说白话根本站不住脚。
试用期开人不能只凭管理者一句“你不合适”,公司得先拿出写得明明白白的录用条件文件,比如岗位要求、考核标准,还要有对应这段时间的考核记录,实打实证明员工达不到当初说好的入职门槛。
拿公司规章制度说事开人的更得留意,这套制度得是经过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讨论商量过的,内容本身不能违法违规,还得提前贴出来公示,或者让员工签过字确认已经知晓,随便找个临时凑出来的规定当理由肯定不算数。
要是以员工严重出错捞好处给公司造成大损失为由开人,得有清晰的损失核算单据,还有直接能对应到员工过错的书面记录,不能把正常经营风险算到员工头上。员工在外头偷偷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推进,公司得先正式提出来要求其停止,对方拒不改正的才能启动解雇流程。
当初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员工造假学历假资质逼着公司违背真实意愿签字的,这类劳动合同从一开始就不算有效。员工被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要承担刑事处罚的,公司也可以直接走解雇流程。
所有这些情形的举证责任全在公司一方,但凡有一项证据链凑不齐,或者走解雇程序的时候不合规,最后大概率会被判定成违法解雇,得给员工付一笔不菲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