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可拿到多少款项
[律师回复] (一)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应密切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及时申报债权,确保自身权益在各个清偿环节得到主张。
(二)对于职工债权人,要积极配合企业和清算组,提供准确的工资、社保费用等相关证据。
(三)普通债权人可参与债权人会议,了解破产财产状况和分配方案,必要时可提出合理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